[問卦] 有新版宗教法的八卦嗎?

作者: rilakkuma500 (懶熊伍佰)   2017-07-18 23:19:32
各位大德晚安
小魯家的長輩最近在說什麼
要制定新的宗教法了
宗教要被納管了
大概內容如下:
蔡政府廢除佛道教寺廟監督管理法,推行新版宗教團體法,成立宗教司,以後合法登記的
寺廟,信徒捐款都要申報所得稅,所有宗教活動`誦經,法會,進香,替死人誦經都要經
過宗教司批准才能活動,否則移送法辦。
沒有合法登記的小型宮廟,精舍,禁止所有宗教活動,包括接受捐款,替人誦經,收驚,
進香法會等等,否則移送法辦。
西洋基督宗教不在規範內,是對宗教不平等,違憲迫害傳統本土宗教。
佛光山講師滿貴長老尼師表示,目前台灣政府要通過的這個法規,真的是傳統本土佛道教
的法難!尤其是對佛道教的小型寺院及獨立的弘法者,更是趕盡殺絕了!
這個法規確實是會傷害各宗教的弘法功能的,尤其是沒有寺院道場護衛的獨立弘法者,更
是將之趕盡殺絕(說好聽是徹底規範)的宗教法規。
感覺有良知者想為教發聲卻無能為力,有人則隔岸觀火,事不關己,或者有能力也不願意
協助幫忙!
基於想對此事的了解,認真地找了上述問題的資料,發現若真的通過,首先,各宗教皆等
同是被當做犯罪者,尤其財務必須「列冊輔導管理」,這就很嚴重了!
憲法保障自然人是無罪的,須有罪證才需要列管,而此法條將宗教人士及其寺廟財務土地
等等列管,等於先於法律,先判你是有罪的而列管,這是違憲的!
不符合就是犯法,簡直將你當天然的犯人,比自然人(一般人民普羅大眾)更被歧視了!
這一條必定影響所有的宗教。
第二,寺院及弘法者必須是登記有法人者,是法人(即須符合人民團體法,如慈善團體、
基金會等等)當然要被管理,但從此那些獨立弘法者,自修、清修、半閉關、雲遊者……
,類似六祖大師或所有雲遊的禪僧等等,只要未駐寺弘法者(沒有寺院道場、據點,即使
有而無登記者),全部都不能在沒有登記報備的地點弘法了!
若有人去舉發,大概像古代的六祖大師、趙州禪師等,也都要被政府「輔導關懷審查」了
!這簡直比回到戒嚴時期,比白色恐怖更加恐怖了!
連佛光緣、家庭普照這一類的,若是沒有登記的法人,也不能從事弘法了!這一條到底是
利益了誰?傷害了誰呢?獨立弘法者或眾生?或者佛教本身?最終傷害的是所有宗教、所
有人民、所有人類啊!
幾年前有一次母親重病住加護病房,母親的命,就是一位雲遊的老僧(弟弟說他是個高人
)救命的。
怎麼感到好恐怖,比過去自有佛教,乃至人類自有宗教以來,更恐怖的毀滅宗教、毀滅佛
法的教難了!怎麼感到台灣真的有亡國之兆了!
阿彌陀佛!不可說不可說!但學佛者絕對要相信天無絕人之路,學佛的人憂道不憂貧,有
佛法就會有辦法,這世間絕對有佛菩薩的感應,絕對有因果,絕對是「天公疼憨人」的,
想要害人的必先害到自己,自作者必定還自受。未來的時節因緣必定會見證到這幾條宇宙
法則的。【反對宗教立法研討會】見引法師發表2017071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rF4vTGKUGw
見引法師帶來
1.人間福報星雲大師亦針對
~宗教立法~輔導立場,給予空間時間等等,表示反對宗教立法
2.中國佛教會淨心長老、圓宗長老亦反對宗教立法,主要是他們無法用網路,所以讚歎法
藏法師能運用網路讓遍地開花(蓮花~出淤泥而不染)
3.近期全省巡迴講座如果我們都默認,則立法院即可迅速三讀通過了!
我們需要共同團結來捍衛佛教、捍衛各宗教
法藏法師亦希望我們網路連署、
不分顯密,不分漢藏,僧俗二眾都可連署。
是佛教界團結的時候了!政府要廢《監督寺廟條例》改為「宗教法人 」(即寺院會變成
基金會、慈善會、○○會、人民團體等等……),但是宗教法人又必須要符合他的條件(
如財務列冊輔導管理……),否則有即使合法寺院登記的,就變成是居留證而不是有身分
證。
住茅棚的,如果你不符合組織章程,就是用地方政府來管理 ,個人以後都不能出去誦經
,也不能接受供養,………什麼都不行,這個才是非常嚴重的!!
法藏法師開示
宗教法如果立法以後,
政府以後會立「宗教司」來輔導我們!
我們要有危機意識,因為有政客已經講出要讓宗教法通過,現在是讓我們措手不及,令佛
教崩潰的教難時期~
勿以為住茅蓬的沒差,照樣「列冊管理輔導」的。
只要政府說明會辦完,沒人反對,就送審了。服貿翻版。
這邊提供大家,到7-11的ibon
掃描條碼,就可以列印連署書。
或輸入綠色那串數字編號,也可以列印。
不分顯密,不分漢藏,僧俗二眾都可連署。
是佛教界團結的時候了!
列了這麼長一串
感覺如果是真的要修法的話會鬧很大吧
立委諸公敢這麼帶種動這塊嗎?
有沒有宗教末日的八卦?
作者: hspnvzte (hhhh)   2017-07-18 23:20:00
你認真的?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7-07-18 23:21:00
讚!
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17-07-18 23:23:00
你究竟有沒有看過草案啊?《宗教團體法》內容大致就是宗教法人化,重點是財產收支及清冊會很清楚,能夠減少宗教團體金錢及財產流向私人口袋的弊端。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7-18 23:24:00
這法律很好阿,贊成宗教本來就不該錢沾還弘法困難勒濕父靠信徒養,還大言不慚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7-07-18 23:26:00
這值得推啊,台灣宗教斂財太多了
作者: Posaune (橫濱的杜鵑不啼)   2017-07-18 23:26:00
台灣宗教一堆拉機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7-18 23:26:00
對。有幫助幾個貧戶
作者: kenyao (kenyao)   2017-07-18 23:26:00
成立宗教司 我還以為要變蘇丹國了
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17-07-18 23:28:00
《宗教團體法》草案: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7-18 23:28:00
不要去虧欠任何人,失去愛的能力就要培養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7-18 23:29:00
所有做過的事,都會藏在意識裡隨時向每個個體招手,要躲嗎?人少自傲惹有幫助幾個貧戶,更正??,忘了打??號宗教可以接受捐款,但是要報稅還有,宗教是非營利組織,對於盈利性商品,要有規範個人不喜歡宗教,但是因為還是有社會需求,及社會文化所以,還是先限縮宗教的斂財行為為主,等社會更成熟在循序漸進做調整,現在就要求宗教所有相關組織財務透明並且要繳納稅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