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不只會釋憲
還會幫忙人民做出倫理道德的判斷
比方說這次的釋憲文
為何不給同婚違憲 禁止近親和一夫多妻卻不違憲?
解釋文說
"倘以婚姻係為維護基本倫理秩序,如結婚年齡、單一配偶、近親禁婚、忠貞義務及扶養義
務等為考量,其計慮固屬正當。"
所以娶兩個老婆是不符倫理道德
可是男男結婚是符合倫理
誰決定的呢? 民選的立委嗎?
不是喔 是大法官決定的喔
作者:
SuperUp (( ̄▽ ̄#)﹏﹏)
2017-07-19 02:23:00大法官:沒有啦 是我背後的藏鏡人決定的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7-07-19 02:23:00你喜歡的話也建議積極爭取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7-07-19 02:24:00南韓做不到的事,台灣做到了
所以我說倫理道德是誰規定的?又是以誰為標準?可悲儒學
鼓勵甲甲單一配偶制 避免亂申裝才是有利非甲族群你不覺得讓甲甲符合一般的道德習慣比較好嗎
台灣附近的國家好像都滿仇甲的,連日本韓國也一樣中國俄羅斯更不用講,幾乎是把甲甲當疾病看待
甲出軌亂缸缸 配偶就有法源依據去告了不喜歡某族群是一回事 但是鼓勵單一配偶明明就是對的
作者: drigo 2017-07-19 02:28:00
大法官都是異性戀者 由同性戀者來做解釋,保證人人可以多夫多妻 支持同性戀法律人做大法官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7-07-19 02:29:00現在南韓那個就算想做也做不到了
倫理要誰決定不就是公投看社會共識大法官就只會討好風向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7-19 03:09:00看來像近親婚重婚那釋憲有問題,大法官說不出好道理才用倫理秩序,同婚釋憲大法官用的是憲法裡的平等權
作者: Wolowitz (Howard) 2017-07-19 03:22:00
台灣大法官根本就是個笑話,打從心底瞧不起
是大法官解釋立法者立的民法決定的,只是解釋上納入同性。不可能直接創設單偶制啦而且不是討好風向,是總統提名有可能支持她的人選,又透過立法同意賦予正當性,不然妳以為為啥換個總統那麼重要?立委過半那麼重要。還不是大多數人民選的,多數民眾選的不叫討好風向吧…
作者:
requiem (Babi Yar)
2017-07-19 06:04:00科科,那一夫一妻制不違憲又是誰決定的,是誰的倫理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