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SETSUNA (味噌豆腐)》的觀察啦:
:
: 不懂為什麼只要車禍就是開太快
: 20公尺的路口大概四秒的話
: 等於一個肥宅100公尺跑20秒的速度ㄟ
:
: 第一 你在開車是看路還是看騎樓?
: 何況還有A柱這種容易擋轉角的東西
:
: 然後重點第二 路上 我不知道是不是單行道
: 但是停車在左邊,右邊又一個逆向過來的
:
: 難道這兩個都沒責任嗎?
:
: 為什麼會無法專心注意小孩,這兩台機車真的0責任嗎?
:
: 大家都知道被機車擋住一下子,可是都不覺得他逆向有任何過失
:
: 都是車子「太快」
:
肥宅百米20秒看到人停得住閃得掉,
不然你以為秒速五公尺撞到人沒事?
何況是汽車,
高中物理動量有沒聽過?
停車的逆向的有沒有責任不知道,
但是這種有死角的地方就是要減速,
來不及反應撞死小孩,
不是開太快是什麼?
鐵定有應注意而未注意啦。
不禁惡意猜想,
司機有沒有多碾一下確保有死之類,
免得賠一輩子。
艮,台北計程車都不知道在跩三小,
路都他們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