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7-07-19 10:40:16國史館又一解密文件:
民國六十八年總統{#蔣經國#}接見中美經濟協會主席{#甘乃迪#}討論目前對中美兩國日後
關係一事華府各機構之實際態度與氣氛與有關國家的名稱問題能用中華民國最好至低限度
台灣政府也是必要的及中華民國政府與人民的財產在美國是否有法律保障等談話紀錄
https://goo.gl/AS1JUj
roc與美國斷交後,卡特就以"台灣人民"來稱呼台灣,
讓小蔣森77,認為GRC好歹也是一個政權,怎麼可以因為一中政策而忽視其存在。
這時也正好要弄個TRA,
於是來訪的議員就問他是否可以接受用台灣當局或台灣政府甚至台灣來取代GRC/ROC。
結果小蔣接受了
摘錄:
(5、6、7頁)
議員:
另外有一點想請問的是,有關國家的名稱問題,
由於它的使用對卡特的簽署與否決一項法案有決定性的關係,
所以希望能有原則性的指示。
在卡特所提出的法案中,提到中華民國時,他全用"台灣人民"來代替。
這等於不承認貴國是個事實的政府,具有法律效力的實体。
當我們希望能以中華民國來取代"台灣人民",
但國務院官員稱,由於卡特已承認匪為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時,
法案中的名詞如此修正,則卡特很可能否決該案。
變通的辦法是可否將"台灣人民",分別由"台灣政府"、"台灣當局"以及"台灣"
三詞輪流取代,而將"台灣政府"一詞,置於關鍵性的詞句中。
如此一來,一則可強調出政府主体之實,再則卡特雖然不喜歡這稱呼,
但將不致於否決該項被修正過的法案
總統:就中華民國而言,卡特的提案對我們是毫無保障,
尤其是沒有軍事保障及我國在法律上的地位。
美國行政當局,似乎將中華民國置於自生自滅之境,而聽其自然。
以往我們誤以為卡特會用"台灣政府"、"台灣當局"等詞,
豈料他竟然用毫無法律效力的"台灣人民"取代。
以中華民國立場而言,當然是能用正式國號為最理想。
為了實際情況的需要,最低限度,"台灣政府"、"台灣當局"是唯一能暫代的名稱。
美國雖然視我國為"台灣政府",但我們將永遠自視國號是"中華民國",
"台灣政府"一詞,在卡特的法案裡能予我法律實效及順利通過立法程序。
我們希望在這一修改上能堅持"台灣政府"
作者:
sysstat (sys / stat)
2017-07-19 10:41:00然後呢 整天考古有什麼用 古人承認又怎樣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9 10:41:00被美國爸爸拋棄的孩子
作者:
CPer (CPer)
2017-07-19 10:42:00毛擇東也接受台獨阿
覺得 是最後美國轉彎了 認為台灣這種不上不下 最棒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7-07-19 10:42:009.2也要崩潰了 毛澤東接受台獨根本不用意外 他自己都搞湘獨了 只要對他有利 鼓吹獨立當然很好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9 10:44:00當年大家都接受台獨只有蔣不接受
作者:
sheagia (是唸雪茄 不是甚麼SHE)
2017-07-19 10:44:00吱吱又要自慰了 好煩
作者:
chejrk (kkman)
2017-07-19 10:45:00照以前文獻推論推得出來,不過你能挖得到文獻佐證. 給推!
可是台灣政府,聽起來就像是香港政府一樣...少了國號,外國人會知道你是一個國家嗎?
作者:
yuxds (cody)
2017-07-19 10:48:00看不懂你想講什麼 直接懶人包做總結好嗎一長串文字遊戲
作者:
Xusucks (犬)
2017-07-19 10:49:00這可以解釋兩蔣比想像中務實 嘴巴說漢賊不兩立 但卻都有接受兩中或是一中一"台"的心理準備 嘴巴說不要的原因是一旦公開宣布接受 無疑是毀滅蔣家統治台灣基礎
作者:
bearhwa (文字暴露狂)
2017-07-19 10:53:00貴國真亂
作者:
zeldo (瓜拉度)
2017-07-19 10:54:00有文獻給推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7-19 10:56:00對阿。兩蔣有本土化阿但覺青不信,書念太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