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2017年7月19日
2.完整新聞標題:
出遊紛爭女猛抓命根子洩忿 男友狼狽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桃園市洪姓男子去年12月下旬約女友3天2日遊,但第一天剛出發不久,就因行程鬧意見,
返回租屋處還發生衝突,事後女友告他性侵未遂。
檢察官偵辦時,洪姓男子表示,第一天旅遊起衝突返租屋處後,他表示「後面2天不想陪
了,要玩你自己去」,女友氣得打他耳光,他想自己去找旅館休息,女友又把他壓在床上
,將他褲子扯破,猛力抓他下體不放,他被抓住命根子後痛得不斷求饒,女友才放手,當
天還被女友抓傷臉部、胸部等處,他當時找社區警衛和報警,但警方認非現行犯,要他去
警局報案。
洪的女友控告男友性侵未遂後沒有出庭,檢察官傳社區警衛調查,警衛表示,當天進門看
到洪和女友都坐床上,女生衣著整齊、沒什麼傷,也沒說遭到性侵,而洪的脖子都是傷,
褲子也被撕破,一副狼狽模樣。檢察官因此認定不是性侵,今天對洪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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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9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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