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eishawn (亞魚兒)》之銘言:
: 「在國外,美國、香港、新加坡……這件事情不會發生。」張秀鴛說,國外家長普遍都有
: 清楚的公民意識和守法概念,今天社工來執行公權力,不配合,馬上可以請警察給你上手
: 銬,因為你妨害公務執行。問題是台灣警察不敢,父母頑強抵抗、法治觀念落伍,「認為
: 這是行使親權,親權大過孩子的人權。」
我覺得比起社工,警察更倒楣。
先不要說跑到民宅抓父母了,就連處理一些精神異常的也是。
明明是有人通報,然後"社工帶警察"跟醫生還有救護人員要去把人帶走。
警察就是去幫社工跟醫生的,
還會被人拍下來PO到八卦板 標題說"警察強抓..."
衰毛衰到家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