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yu14732 (鱸魚)》之銘言:
: 台灣的法官以犯人可教化為聞名
: 時常把罪輕判
: 甚至有許多人說 一審無期 二審二十年 三審大概只有重判七年
: 還有一堆交保緩刑的
: 先不論法官判不判死刑 但是為什麼很多事情法官不願意判重
: 何況就算是黑也沒辦法每次都這樣r 哪有那麼多人有背景
: 是我的覺得"法官偏向判輕"是錯覺?
: 有沒有法律系的或各鍵盤分析師來解說一下
原因很簡單 因為法界學長學弟制很重
學弟都不敢判得比學長重 然後法匠一代傳一代 最後就是越判越輕
就跟給猴子噴水的實驗一樣
最後關在籠子裡面的猴子只知道不能判得比學長重 不然會被十個大漢抓去輪姦
另外一個理由是因為政府不敢蓋監獄
蓋了監獄人民會靠杯 財團也會靠杯 財團靠杯自己就收不到錢 不要蓋最好
所以台灣監獄收容人數就那麼一點點
關進去政府還要拼命想辦法找理由把這些犯人提早放出來
紓解監獄超收 放寬假釋 2016-01-14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49107
講白了就是國家不想花錢蓋監獄跟養犯人
所以他們的答案就是把犯人關一關過過火意思一下
接下來再把這些人渣放到社會上去消耗社會成本就好
反正只要不消耗到國家資產 多少人被砍死也不關他們的事情
講白了就是人民跟政府在互推這些垃圾
然後人民永遠是輸家 就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