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標題邏輯就有問題啦
首先不是法官不「重判」
而是到底多重 算「重判」?
舉那個邱小妹的老爸來說
他被判了12年
重傷致死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最多15年
再上去就是無期徒刑了
你說算不算重?
鄉民當然說 打死人才12年 哪算重
問題是法官角度來看 就算重啦
設身處地想一下啦
你是刑庭法官
每天張開眼睛就是看到一些王八蛋殺人放火
看久了也是會麻痺
今天一個人賣海洛因 一次賣個幾公斤
明天你看一個賣幾百克的安非他命
你也會覺得好像沒很嚴重
但是一般人看來 就會覺得
賣幾百克安非他命欸 根本超嚴重啊
你每天看的都是些什麼殺人放火啦
砍個幾百刀啦
把屍體打爛啦 到處噴血啦
蓄意謀殺小孩子啦 虐待兒童啦
放火燒全家 拿刀砍全家的
你看邱小妹他爸
喝醉酒之後 一時被嬰兒吵到不爽
痛毆小妹到死
想想昨天才看到那個拿刀殺自己爸媽的
好像也沒那麼嚴重喔
如果這個案子都要判無期徒刑
那豈不是每個王八蛋都要判無期徒刑?
久而久之 你的觀念就不正常啦
人渣看太多的結果
就是對於各種人渣都覺得沒那麼嚴重
其實也不是只有法官這樣啊
就跟你去醫院 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好嚴重
阿醫生角度看來 就覺得明明就小病 不知道要緊張三小
這樣懂嗎?
所以問題不是「法官不重判」
而是法官心中的「重判」早就跟一般人差太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