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
高雄機場偷拍狼 法院判拘役30天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7-20 11:32
聯合報 記者劉星君╱即時報導
高雄機場去年出現偷拍狼,航警局高雄分局去年10月接獲航站員工反應,有可疑男子出入
國際航廈入境大廳,偷拍女性裙底風光,航警局高雄分局鎖定涉案尤男,趁尤男再度犯案
時當場逮捕移送雄檢偵辦,檢方起訴,高雄地院審理,尤男涉嫌妨害秘密罪判處拘役30天
,可易科罰金。
航警調查,尤男將IPhone手機裝在透明資料後趁機偷拍,尤男供稱,偷拍後是單純觀賞。
判決指出,尤男在去年7月6日下午1點,持手機偷拍女性大腿與裙底內褲等隱私部位,之
後又在去年10月19日下午3點40分,在機場航廈停車場2號入口,涉嫌偷拍,被警方當場攔
下。
判決指出,尤男持手機偷拍女性身體隱私部位,侵害個人隱私,對被害人身心造成難以抹
滅的傷害,所為實非可取,考量犯後坦承犯行,判涉嫌妨害秘密罪,處拘役30天,可易科
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尤男持手機偷拍女旅客的裙底風光。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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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94136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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