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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巿政府經發局49歲林姓科員3年前擔任工輔科用地股股長期間,涉嫌利用承辦用地變更
機會,打電話給送件廠商要求,業者不堪其擾,只好與林相約市府旁停車場當面交付35萬元
現金。高雄地檢署今依收賄罪起訴林男,行賄業者則獲緩起訴。
起訴書指出,林姓科員自2014年起至2016年間擔任工業輔導科用地股股長,負責督辦一起毗
連擴廠土地用地變更申請案時,竟先後透過代辦公司及親自打電話給送件廠商豐鵬公司負責
人林姓男子,指自己在該案中出力協助,要求對方「表示一下」。
豐鵬公司負責人林男原本不予理會,但不久又接到林姓科員電話,他擔心案件被刁難,只好
於2014年10月21日與林姓科員相約在高雄巿政府四維行政中心隔壁的立體停車場見面,當面
將35萬元現金交給林姓科員。
該案完成使用登記後,林姓科員還在辦公室外樓梯間將其中5萬元轉交給該股承辦人施姓下
屬,稱是「業者要給你的」,但施男擔心涉罪,隔天就將錢退還給林姓科員。事後檢廉接獲
檢舉介入調查,才揭發林姓科員索賄惡行。(王吟芳/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