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注射疫苗2年後身亡判賠 醫師:荒謬、離譜

作者: Lo78   2017-07-22 00:19:47
自由時報
注射疫苗2年後身亡判賠 醫師:荒謬、離譜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嘉義一名高職生早先接種流感疫苗,2年後卻因急性瀰散性腦脊
髓炎死亡,法院判衛福部須賠209萬元,但這判決讓醫師直呼「荒謬」,並直言疫苗不良
反應2至6週就會出現,2年後才發病「幾乎不可能」,質疑法院在此判決中明顯「過度解
釋醫學名詞」。
17歲的陳姓男學生2009年間在就讀的嘉義某商職時接種國光H1N1新型流感疫苗,之後雖出
現整臉紅腫和臉部紅腫等症狀,但到多家醫院就診仍找不到病因,而陳生仍時常出現頭痛
症狀。
結果到了2012年5月,陳生在學校昏倒並被診斷罹患「急性瀰散性腦脊髓炎」(ADEM),
之後更引發敗血症於2012年8月25日去世。最高行政法院以無法排除與預防接種無關,判
衛福部應支付醫療費、喪葬費、精神慰撫金補償陳生父母共208萬元。
不過針對這起判決,台大醫院小兒部主任黃立民直呼「荒謬、離譜」,並強調一般接種疫
苗致死,多是急性過敏引發免疫反應,即便引起ADEM,最多也是打完2至6週就該出現,2
年後疫苗抗原都已代謝,幾乎不可能拖到2年後才發病。
黃立民也指出,科學上所指的「無法排除」,意義與法律上的名詞完全不同,並質疑法院
在此判決中明顯「過度解釋醫學名詞」,等同是法界逼著醫界改名詞,也擔心此例一開恐
影響民眾接種疫苗意願,甚至把多數問題都怪到疫苗頭上。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副署長莊人祥則回應,此案先前經藥害救濟基金會審查,認為與接種疫
苗無關,不符合救濟條件,但如今法院如此判決,疾管署只能尊重。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39437
作者: CYL009 (MK)   2017-07-22 00:20:00
文組不意外
作者: gs951117 (鍵盤醫檢師)   2017-07-22 00:21:00
法官文組不意外
作者: serrier (kizuki(狐狸))   2017-07-22 00:21:00
同樣案例保險公司法官也會這樣判嘛?
作者: oberon48 (靈魂代理人)   2017-07-22 00:22:00
法院垃圾多,需要清一清
作者: bluecsky (我要藍藍淡淡的天空)   2017-07-22 00:22:00
照這說法 這兩年間死者吃過的飯 喝過的水 也無法排除與
作者: chimeptt (棉裡藏針)   2017-07-22 00:22:00
"幾乎"不可能 那還是有可能阿 用無法排除 有疑問嗎?
作者: SamloveMo (擇你所愛,愛你所擇。)   2017-07-22 00:22:00
台灣垃圾法棺不意外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7-07-22 00:22:00
文組不意外
作者: ChenWay (Chenway)   2017-07-22 00:23:00
無法排除17歲男性病患被法院嚇死,判法務部須賠償208萬
作者: iamrw (iamrw)   2017-07-22 00:23:00
還是有機率的好嗎
作者: bluecsky (我要藍藍淡淡的天空)   2017-07-22 00:24:00
結果解讀成你就是無法撇清跟你無關 所以有罪ZZZ
作者: SuperUp (( ̄▽ ̄#)﹏﹏)   2017-07-22 00:24:00
就硬要找個有錢人扛丫 跟媽媽嘴一樣
作者: borissun (小毛)   2017-07-22 00:26:00
打完疫苗還是有症狀產生,只是醫院沒檢查出什麼原因
作者: Khadgar (Khadgar)   2017-07-22 00:26:00
六樓明顯腦XX...分不出1/100,1/10000和1/1e10的差別ADEM無法兩年後發病,發病不處理也撐不到兩年台灣法界明顯沒資格活在20世紀和21世紀...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7-07-22 00:39:00
法匠不知道會不會叫人去看法條
作者: shadeel (123)   2017-07-22 00:41:00
我今天喝杯水 一年後因為細菌感染死亡 這杯水不排除可能
作者: wink4086 (CLin)   2017-07-22 00:43:00
有人看到這判決 兩年後死亡 不排除因為看到這判決而長
作者: mayjan   2017-07-22 00:44:00
司改都是在騙啦 你還把那狗女話當真
作者: TANGLEE (Tang)   2017-07-22 00:48:00
法官根本對醫學白癡
作者: BBQ2591 (BBQ2591)   2017-07-22 00:48:00
幸好我沒有去打疫苗
作者: glacialfire ( )   2017-07-22 00:49:00
台灣的法到底是有罪推論還是無罪推論啦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7-07-22 00:51:00
又不是刑罰 哪來的有罪無罪....
作者: 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   2017-07-22 00:51:00
這例子很有趣耶 哈 兩個完全不同的理論 用同一句中文 卻完全不同意思
作者: chimeptt (棉裡藏針)   2017-07-22 00:53:00
http://tinyurl.com/yasmbjbq 看看這篇說得比較清楚國賠上的特別犧牲 是相對比較寬鬆的認定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7-22 00:54:00
蒸蚌
作者: clever0705 (小卒)   2017-07-22 00:55:00
法匠邏輯真是獨步全台
作者: ECZEMA (加油!)   2017-07-22 00:58:00
台灣司法超讚的啊! 公理正義! 蔡英九都說改好了
作者: mn435 (nick)   2017-07-22 01:00:00
可是得了明顯的後遺症啊 是不能併發嗎
作者: ducamao (Macha)   2017-07-22 01:10:00
有夠離譜....
作者: robinyu85 (台灣萬歲)   2017-07-22 01:13:00
文組不意外照這個邏輯 這兩年他吃過接觸過的東西的製造者全部都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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