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我所知
法院判決會輸的原因是當初搜救紀錄上說某個點已經搜索完畢
實際上只是在上面往下看是否有下切過或摔落的痕跡
沒有痕跡就在紀錄上寫該點已經搜索過了
但是後來民間搜救團體卻是從那個點下切之後才找到人
(實際上死者遺體是從那個點下切之後,又走了很長一段路才找到
單純下切是找不到人的,也因為該處除非是摔下去
不然正常人不會從那邊走所以才這樣判斷)
然後消防局也認了當初那個點並沒有派員下切下去看
算是理虧
然後現在你會看到博崴媽媽四處參與跟登山有關的座談、說明會
對山難者的家屬來說她是很熱心沒錯,不過消防機關跟所謂的登山界都蠻討厭她的
因為她的關心沒有實質幫助,她的登山知識是她自己看書來的而非真正的經驗
某登山界的名人還在時力的說明會上直接講「博崴媽媽跟登山界沒有關係」
不過所謂的登山界...看某板真是覺得呵呵
※ 引述《starcow (JACK)》之銘言:
:
![]()
: 山難救援慢國賠267萬 消防局怒提上訴
: http://www.ttv.com.tw/news/view/10607210031200N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tWQrv2mRSo
: TTV NEWS 台視新聞
: 山難救援慢國賠267萬 消防局怒提上訴
: 警消耗51天友2天找到 家屬盼改善制度
: 駁搜救不力 消防局:存在太多不確定因素
: 司法焦點,來看這起全國首例山難國賠的案件!男大生張博崴,
: 六年前獨自去南投爬山,結果發生山難,家屬痛批南投縣消防局
: 搜救不力,拖了51天還找不到人,朋友花兩天就找到,申請國賠;
: 北院一審,在兩年前,判南投消防局,須賠267萬,縣府不服提出上訴,
: 案件在高院二審審理,21號下午,雙方都出席準備程序庭,
: 張爸張媽仍然堅持消防局犯下大錯;而消防局則回應,他們的搜救過程,
: 並沒有任何過失。
: 滿頭白髮的張爸爸還有張媽媽,提到自己六年前發生山難的兒子張博崴,
: 還是很感慨,當時痛批南投縣消防局搜救不力,法院一審判國賠267萬,
: 南投縣府不服,上訴二審,張爸張媽依然堅持到底。21號下午,
: 高院召開二審準備庭,張博崴的父母認為他們搜救計畫不明,消防局則回應,
: 都有按照程序,不過遭張家委任律師打臉,認為他們違反山難搜救程序,
: 消防局則說,當時死者也沒有攜帶登山裝備,家屬痛批根本推諉之詞,
: 消防局也不甘示弱,認為死者當時,怎麼不到稜線發話求救。北院一審法官認為,
: 搜救不力,案件在高院二審,持續審理中,張博崴的父母會持續勝訴,
: 或是消防局能找到立足點翻盤,就等下個月進入程序終結,宣判就會有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