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毒蟲拒檢撞斷警手腳5萬交保 雄檢聲明:

作者: ryan21100879 (Morse)   2017-07-22 11:47:35
※ 引述《toshbio (toshbi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NEWS
: 2.完整新聞標題:
: 毒蟲拒檢撞斷警手腳5萬交保 雄檢聲明:難認定有故意衝撞
: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 高雄市保安大隊19日在三民區建國、自立路口攔查一輛轎車時,陳姓毒蟲拒檢加速逃逸

: 撞上闖紅燈撞傷三民一分局十全派出所林姓警員,導致林員手腳骨折、頭部創傷,不過

: 送後,高雄地檢署卻以5萬元交保,讓許多基層員警不滿,對此地檢署發出聲明強調,

: 當時林姓員警沒穿制服又騎自己的車,加上事發地點在交叉口,難以認定有故意衝撞。

: 當時30歲的陳姓毒蟲19日下午3點20分載著未成年小女友要去吃飯,但因未繫安全帶被

: 邏員警攔查,結果他因心虛拒檢,當場加速逃逸,還沿著自立陸橋轉往九如路,在小巷

: 亂竄,最後在遼寧與吉林路口闖紅燈時,失控撞上正要返回十全派出所的42歲警員林大

: ,緊接打滑撞擊至民宅柱子才停下,造成林右手、右腳骨折,頭部挫傷,所幸沒有生命

: 險。
: 警方在車內起出2小包毒品咖啡包及1包小包K他命,因此將陳嫌及副駕駛的16歲施姓少

: 帶回,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偵辦,不過卻被以5萬元交保,引起許

: 基層員警不滿。
: 對此,高雄地檢署發出聲明,「林姓員警當時沒有穿警察制服,騎著自家的機車,加上

: 禍地點在交叉路口,難以認定陳姓男子有故意追撞,且陳坦承部分犯行,沒有逃亡滅證

: 虞,警方沒有以妨礙公務罪嫌移送等,檢察官認為沒有羈押必要,因此諭令5萬元交保

: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722/972160.htm?from=fb_et_news
媒體又來製造新聞囉
翻譯一下啊 為什麼不羈押呢
1.被撞那個警察 是剛好路過的路人 根本不是臨檢的警察
2.然後啊 是失控撞倒 不是故意撞到 所以是過失傷害
3.警局只以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移送 撞倒人也是過失傷害 羈押的一個要件之一是本刑
5年以上之罪或有逃亡、串證之虞之類的 但這個死毒蟲沒有犯到5年以上的刑 也沒證據說
他有逃亡的跡象 一個人也沒得串證
所以呢 當然交保啊 有什麼好奇怪的嗎
還是大家希望只要犯罪不管怎樣都羈押 管他去死 然後台灣看守所早就塞爆了 連這個也
要羈押的話 我看哪天真的會有人沒地方關
理性勿戰 只是想說明他被交保的原因
作者: camrydriver (movies)   2017-07-22 11:48:00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冤錯假一堆,https://goo.gl/e3uLUO
作者: jesil (._.)   2017-07-22 11:50:00
部分民眾水準認知 交保近乎等於無罪釋放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7-07-22 11:50:00
法盲一堆啊!
作者: lowgflejd (lowgflejd)   2017-07-22 11:52:00
警察下班沒執勤就閃遠點 出事沒人同情
作者: lolic (lolic)   2017-07-22 11:54:00
你跟賊頭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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