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約人妻喝飲料 小王遭判賠20萬元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7-07-23 01:38:52
※ 引述《cxzdsa (cxzdsa)》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今日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
: 約人妻喝飲料 小王遭判賠20萬元
: 3.完整新聞內文:
: 今日新聞NOWnews
: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 2017年7月21日 下午8:00
: 屏東一名林姓男子日前邀約一名王姓人妻外出喝飲料,過程中並沒有擁抱、親吻等親密接
: 觸,2人私下也僅透過傳訊息聯絡,但王女的丈夫認為林男有勾引王女的嫌疑,憤而提告
: 並求償30萬元。屏東地方法院審理此案,認為林男和王女沒有通姦行為,全案上訴二審,
: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定2人互動逾越已婚男女正常交往分際,21日改判林男須賠償王夫20
: 萬元。
鬼島司法不意外
抓姦在床的因為沒拍到懶叫插在陰道中判無罪的案例一大堆
而且去抓姦的反而吃上妨害秘密
這個只是約出來喝個茶 傳傳LINE 就判賠二十萬,那以後只要叫老婆去找幾個宅男
訴個老公對他多壞多壞的苦,等宅男傳訊說那妳離婚啊,再約出來喝個茶,20萬 get
幹 這年頭仙人跳連衣服都不用脫了 還有法官幫你討債...
而且昨天在報上才看到一篇文章說這種一審無罪二審有罪還不能上訴的根本他媽的
莫名奇妙. 因為如果一二審對調就變成無罪不能上訴。
在二審被判有罪確無救濟管道,這種司法公平嗎?
作者: VIGUTA (黃道第十四宮-魯蛇座)   2017-07-23 01:40:00
結婚的誘因又多一個了
作者: huang0508 (淳淳)   2017-07-23 01:55:00
真的莫名其妙
作者: onthesea (i am telegrammed)   2017-07-23 02:24:00
一審無罪二審有罪 那一審法官該瀆職抓去關
作者: toshbio (toshbio)   2017-07-23 02:38:00
他是告侵害配偶權 不是告通姦 一個是民法 一個是刑法……
作者: asz448151 (阿尊)   2017-07-23 04:53:00
沒 看完只覺得挺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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