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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露點卻稱舌吻尺度太大 女藝人判賠55萬
2017年07月24日13:28
藝人黎雨兒2014年簽約成為「張曼芸工作室」旗下藝人,但被質疑配合度低,前年答應參
演導演廖人帥潮牌「Outerspace」網路影片後,卻臨時以尺度太大為由拒絕演出,結果遭
張曼芸工作室提告求償違約金500萬元。台北地院審酌黎女曾爭取試鏡電影《樓下的房客
》中需露兩點的「陳小姐」一角,顯然不懼大尺度戲碼,認定她確有違約情事,但經紀公
司求償金額過高,今判黎女應賠55萬1694元。
判決指出,黎女2014年9月與張曼芸工作室簽署8年經紀約,約定不得私自對外接洽演出,
對於公司安排的演出及宣傳通告,也必須全力配合而不得推諉或拒絕接受,否則賠償1000
萬元懲罰性違約金。
張曼芸工作室指出,簽約後他們即著手規劃黎女出道,首先於2015年5月為她開設社群網
站Tumblr帳號,並安排參與春禾劇團、果陀劇團等專業授課老師開設的戲劇課、正音課、
舞蹈課、彩妝指導課,但是,黎女竟不使用為她開的Tumblr帳號,而私自在2015年7月開
設「黎雨兒Tisha Li」臉書粉絲團,並且多次無故缺席培訓課程。
同樣在2015年7月,黎女獲藝人金陽介紹,出演廖人帥的Outerspace廣告影片女主角,廖
人帥在徵求該影片演員的告示上明言,「可舌吻、熱吻的有型男女各一名,要放得開敢演
的,女生要可接受穿內衣入鏡」、「劇本大概是一對男女進家門就開始熱吻,男將女上衣
脫掉…」。
黎女獲金陽介紹後,即轉告公司要求進行接洽,經紀人透過通訊軟體聯絡黎女追問,「那
個金陽介紹的Outerspace網路影片,是要能拍吻戲,且是熱吻,還要穿內衣,這樣的尺度
和戲,妳OK嗎?」黎女回覆,「是要跟金陽嗎?哈哈哈…」經紀人再告知拍攝時間預定是
7月27日,黎女回覆,「好,那妳再跟我說。」
然而在經紀人敲定拍攝時間後沒幾天,黎女竟突然傳訊稱,「我還是很不舒服,我真的不
想做…我昨天跟我媽聊了廖人帥的影片,她自己上去看YouTube後覺得…他的東西不適合
我…他說他會為了我延遲,我覺得是因為他找到一個最不可能脫跟親熱的女生來拍這個。
我真的不覺得我適合去脫上衣再加上親熱…」。
經此事件後,張曼芸工作室認為黎女配合度太差,2015年7月22日片面停止她一切試鏡機
會,黎女2016年4月還寄存證信函表示希望終止經紀合約。張曼芸工作室認為,黎女違約
行為造成他們成本、商譽、形象受損甚鉅,提告請求損害賠償500萬元。
黎女出庭時辯稱,張曼芸工作室早已許久沒有簽約藝人,只辦理渡假村節慶晚宴秀、賭城
秀、尾牙秀等商務演出為主要營業,根本沒有用心栽培她,她簽約以後只在2015年5月拍
攝一支「Dr. Milker」鮮奶的電視廣告,獲得酬勞1萬元,此外別無其他收入,她因為廖
人帥影片尺度太大不願拍攝,經紀公司也頂多損失經紀佣金2500元,為此求償500萬元顯
然金額太高,完全不合理。
法官審酌,從黎女與經紀人的對話紀錄來看,黎女在敲訂拍攝時間時確未表示任何反對之
意,事後卻突然以尺度太大為由反悔,但是,黎女在2015年1月又曾與公司討論試鏡電影
《樓下的房客》中「陳小姐」一角,該角色的設定是全裸露兩點、有激情床戲,可見黎女
不是不能接受大尺度戲碼。
法官認為,黎女接拍廖人帥影片又無故反悔的行為,顯然違反「應全力配合公司所安排的
演出」的經紀約規定,而且她多次缺席培訓課程,也有出缺席紀錄可證明,審酌張曼芸工
作室求償500萬元金額過高,判黎女應賠55萬1694元,還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