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7-07-24 15:35:06※ 引述《kornai (飛鏢直接晉升為三線三)》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立法院秘書長:水球男公然觸法將移送法辦
: 時間: Mon Jul 24 15:24:15 2017
:
: 八卦是法制局用錯條文.用這兩條.檢座應該會退件
:
: 1.刑訴法第 241 條
: 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
: ===============================================
: 檢座 :請問韓生是公務員嗎?
: 法制局: 共青團算嗎?
: 檢座 :神經病
:
: → ceres1209: 刑訴241不是這樣解釋的 好嗎 07/24 15:27
: 請教我
: 一個老百姓要如何違反241..
:
既然您都求教了,那我就來告訴你,順便科普一下好了。
刑事訴訟法第241 條是一個「課予公務員義務」的條款,
意思是:「公務員在執行職務的時候,知道有人有犯罪嫌
疑的話,要向檢調機關告發」,這個人可以是公務員,也
可以是非公務員。
立法院的意思是,因為他們在執行職務的時候,發現韓生
有犯罪嫌疑,所以,依刑事訴訟法第241 條,他們有告發
的義務,懂嗎?
這條和韓生是否是公務員,一點屁關係也沒有。
作者: ILoveKMT 2017-07-24 15:36:00
啊? 當時是在執行什麼職務啊?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07-24 15:37:00等於立法院有權利告發,但這次kmt閉嘴,誰可以保護韓生等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7-07-24 15:38:00在審查預算啊 新聞都不看的?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07-24 15:38:00三人,只能靠自己...懂嗎,一樓快去幫幫韓生等三人
作者:
hosen (didi)
2017-07-24 15:42:00他只負責請記者來採訪,可沒叫記者丟水球沒有教唆,犯罪行為沒有關聯性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7-07-24 15:43:00在審查啊
作者:
kornai (飛é¢ç›´æŽ¥æ™‰å‡ç‚ºä¸‰ç·šä¸‰)
2017-07-24 15:44:00感謝..但韓生就是罰款而已.用241等於是用大砲打蟑螂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7-07-24 15:46:00比起"微罪不舉" 這種處理已經很好了啊
作者: rogerwang (Keroro ~~~Keroro~~) 2017-07-24 15:46:00
原來是執行公務 我以為在開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