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灣,人命一直比車賤。
假如駕駛缺乏不撞到人的能力
正確的做法是不準他上路,讓他透過訓練一直
到有不撞到人的能力或心態為止。
假如駕駛或公司缺乏不撞到人的成本,
那根本就不應該給他從事這個行業的執照。
老實說,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把車視同其他工具,
而不是車總是額外處理,有特殊的法律地位。
你說我喜歡在人行道上玩飛刀,你路人走過來我死角沒有看到,
為何把句子裡的飛刀換成車就會有不同的法律待遇?
問題的本質是不在乎他人的生命,我想怎樣就怎樣,我願意
為了一點點的攝影機成本或時間成本而願意以他人生命作爲代價。
有這種心態,已經是故意殺人了。
然而在臺灣,這種故意殺人,只要殺人工具是車,
大不了就是罰款。
臺灣要脫離這種詛咒,進入真正先進國家之列,除非法官或立法委員
們覺悟,關心這種問題。而不是現在這樣,民意代表都站在
開車殺人犯那邊。
※ 引述《nqj (黑貓)》之銘言:
: 大車側邊死角問題
: 現今科技很好解決啊
: 立法強制+鼓勵
: 1,側邊攝影機
: 2,側邊雷達
: 轉彎時啟動示警
: 不敢說能百分百避免
: 但一定能大幅降低死亡車禍發生
: 有什麼不可行性嗎?
: 為啥沒有這樣做
: ※ 引述《silence7368 (學不會)》之銘言:
: : 蘋果
: : 女大生遭輾斃 有人說謊!行車紀錄器曝光
: : 台中市大雅區中清路女大生幫自家麵店送外賣,慘遭混凝土車輾斃一案,熱心網友提供
: 的
: : 行車紀錄器曝光了!
: : 警方調查,駕駛周姓男子(59歲)21號上午11時許,駕駛混凝土車由中清路往市區方向
: 行
: : 駛,行經中清路三段交流道口時,疑似因搶快,在左轉綠燈號誌還沒亮,開車就左轉,
: 撞
: : 上在中清路直行,劉姓女子(21歲)騎乘的機車,劉女遭混凝土車右前保險桿撞倒,遭
: 車
: : 輛右後輪輾過頭部,當場頭顱破裂,腦漿四溢死亡。
: : 周姓駕駛表示,當時行駛在內側車道等待左轉,看到前方直行車都停下,左轉燈也快亮
: 起
: : 就往前開,因前方有貨櫃車擋住,看到機車要剎車已經來不及(駕駛事發說法影片:水
: 泥
: : 車搶快違規左轉 輾斃21歲直行女騎士),車子右前方撞倒機車後,右後輪又輾過騎士
: 。
: : 但死者大姊對於說法存疑,22號於臉書po協尋行車紀錄器的訊息(相關報導:女大生送
: 外
: : 賣遭輾斃 家人網求行車記錄),她說:「現在缺碰撞當下的畫面,讓肇事者能早日定
: 罪
: : ,請大家幫幫忙!」
: : 而熱心的網友看到新聞後,主動在《爆社》曝光行車紀錄器,他說肇事駕駛說因為前方
: 有
: : 貨櫃車擋住視線,才會來不及煞車根本是場謊言!!!因為據影片顯示,當時肇事駕駛
: 前
: : 方根本沒有車,何來被擋住視線?而且,網友質疑,「駕駛是中線左轉,不是在左轉道
: 」
: : ;其他網友也回應「感覺超打臉」、「水泥車駕駛根本就是想轉就轉,還說謊被擋住視
: 線
: : !」、「謊話連篇」(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724/1167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