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肖房仲兩頭騙 雖刑事起訴但民事追討損

作者: ast2 (doolittle)   2017-07-25 00:36:05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602636?from=udn_ch1cate6639_pulldownmenu
2017-07-25 00:22聯合報 記者陳俊智╱即時報導
買賣房屋千萬要謹慎,尤其在完成交易之前,千萬不要隨便把所有權狀交給別人!新北市
就有不肖仲介業者,看準屋主不熟悉房屋買賣程序及規定,用計騙走所有權狀,將房子改
登記到自己或人頭帳戶後,再拿去抵押貸款兩頭騙,不法所得上千萬元,雖然被依詐欺起
訴,但屋主拿回自己的房子和損失,還有好長一段官司訴訟要走。
新北地檢署調查,曾經做過房屋仲介的簡姓男子,明知自己沒能力買房,但看準民眾貪財
心理,以投資保證獲利50萬元為由邀李姓男子合夥購屋,結果李男付了200多萬元頭期款
,他卻趁房子借名登記在自己名下機會,用房子貸款900多萬付清尾款,從頭到尾沒花半
毛錢就取得房子所有權。
此外,簡男的犯罪手法還有利用空殼公司的芭樂票交易,其會將總價分成簽約款、完稅款
和尾款3筆支付,有民眾一時不察,拿到支票就將印鑑證明和房地所有權狀交給簡男辦理
過戶,等到尾款遲遲沒下文才知受騙。檢方調查,對於戒心較強的民眾,簡也會以「房子
過戶才有辦法貸款」、「貸款才有辦法付清尾款」等理由矇騙,也有人受騙上當。
偵訊時,簡男坦承犯行,詐得的錢都花用殆盡,全案昨天偵結,檢方依詐欺、背信等罪將
他起訴。
據了解,簡男雖然被起訴,但因為金錢流向不明,房屋又是買賣兩頭騙,原本屋主和後來
後來貸款的人都是被害者,想追回損失,恐得再打民事官司,恐怕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
「完成交易前,千萬不要輕易把房契交給別人。」台灣房屋智庫召集人葉立敏建議,買賣
房屋的金額都不小,為求安心,最好透過有品牌、有口碑的仲介公司,除此之外,也可以
考慮「履約保證」保障權益。
葉立敏指出,「履約保證」是交易雙方找一個公正的第三方(銀行或其他機構),將買房
的價金和賣房的權狀一起交給銀行保管,等到確定成交時,在把新的權狀交給買家、把價
金交給賣家,保障彼此權益。而且,履約保證的費用不高,花幾千元保障幾百萬的利益,
可以算值得。
※ 編輯: ast2 (180.218.25.187), 07/25/2017 00:36:35
作者: harrywei1125 (5樓都被____)   2016-07-25 00:36:00
5樓被甲甲騙進廁所
作者: highyes (pat)   2017-07-25 00:38:00
五樓被六樓騙去甲甲毒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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