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7年7月25日
2.完整新聞標題:
誘導彩券行折價 側錄209店想賺檢舉金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黃捷、吳佳蓉/台北報導〕
台灣彩券為防止削價競爭,只要民眾檢舉彩券行降價銷售,查證屬實就發放5000元獎金,
葉姓女子等3人想靠此大撈一票,葉女戴上針孔側錄眼鏡,再登門以「買整本有優惠嗎?
」的話術引誘彩券行違規,雙北及桃園共209間彩券行中計遭檢舉,台彩拒付葉女等人104
萬餘元獎金挨告。士林地院認為,葉女等人的「釣魚」手段違背誠信原則,且每件檢舉案
均未實際完成交易,判葉女等3人敗訴。
向台彩索百萬獎金敗訴
葉女等人主張,台彩今年1月12日在官網公告檢舉規定,她隨即致電台彩詢問,客服人員
當時告知:「只要經銷商直接銷售,或是您口頭上向經銷商詢問,他有口頭向您告知有折
扣,都屬於能檢舉的。」
業者口頭答應 均未完成交易
葉女3人立刻花費上萬元購買多支針孔側錄眼鏡,花費數日跑遍台北、新北、桃園等近千
家彩券行,逐一側錄詢問「買整本有優惠嗎?」及「其他店家都有折扣」等;其中209間
彩券行答應會給折扣,葉女等人持側錄影片向台彩提出檢舉,要求給付104萬5000元獎金
。
台彩收到檢舉後曾派員前往各家彩券行查證,但未發現違規交易,根據葉女等人檢附的影
片,彩券行僅口頭允諾折價,無法直接證明彩券行與任何人有實質違規交易行為,台彩因
此拒付獎金。
葉女等人控告台彩,主張她們相信台彩會如實履行檢舉廣告,才會花費金錢與勞力蒐證,
且控訴台彩事後修改獎勵條件,註明要有實際交易,檢舉才能成立,認為台彩有違誠信原
則。
台彩則表示,葉女等人誘導彩券行答應折價,但顯然不是這些彩券行平時的銷售行為,檢
舉手段不符合獎勵目的,可能害到奉公守法的彩券行,甚至擾亂彩券銷售秩序。
圖利自己 釣魚手段違誠信
法官認為,台彩早已明定檢舉要件為「實際支付」、「實際購得」,口頭允諾折價不在獎
勵範圍內,台彩客服人員當時回應的內容也只是告知葉女「能檢舉」,並未提及「檢舉會
成立」,更沒有認同可使用「釣魚」方式引誘彩券行違規。
法官指出,葉女等人以不實話術引誘彩券行,犧牲他方利益以圖自己利益,難認是依正義
、公平方法實現權利,本身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在先,台彩拒絕給付獎金有理,判葉女等人
敗訴。
台彩︰檢舉動機不符獎勵原意
台彩總經理黃志宜表示,當初內部調查即發現葉女檢舉動機不單純,利用誘導式設陷阱讓
經銷商上鉤,與台彩當初釋出「未依券面金額銷售彩券獎勵方案」鼓勵檢舉的原意不同;
對於法院判決,台彩表示尊重。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2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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