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ynabook (物皆有時)》之銘言:
: 地方自治是民主政治的一環沒錯,但臺灣國土面積小,而且各區地理環境差異不大,民族
: 相對單一,卻可以弄出六個直轄市,真的有必要嗎?
: 當初六都是怎麼弄出來的?
啊......就是資源分配不平均,有個「直轄市」頭銜,就可以擴大編制、拿比較多錢
所以當時喊得很高興 (變直轄市,OO市就起飛了!)
如果不是一些地域政治吵不完、搞不定
搞個「雲彰市」(雲林、彰化)、「新宜苗市」(新竹、宜蘭、苗栗),或許不是個夢想
但,資源的總數有限
所以,當大學通通都升級,大學就不值錢了!
同理,當有許多直轄市出現,直轄市就(比較)不值錢了
至於升格直轄市(錯誤的政策)所造成的副作用、額外成本
大概沒人去追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