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義雄是要負什麼責?他是犯了什麼法還是違了什麼規定?
還是他擔任哪個公職期間瀆職或什麼的?
當年他就是一個人不吃飯而已,
該究責的是當年宣布封存核四的人吧?
請問那些每次要反核負責的人,
請問根據法律反核的人要負什麼責?怎麼負責法?
如果他們不負責任的話,能拿他們怎麼樣?
※ 引述《super14 (廢物)》之銘言:
: 如題
: 近來因廢核導致缺電問題,故大潭電廠火力電廠以試車為名行發電之實,而當初反核的人
: 不應出來負責?
: 如果政府隨民粹聞雞起舞忽視專業而不以國家安定為重 會有重大影響(台積電 台塑 )
: 外移 沒有外商投資,還是只要用愛發電爽喊口號等真正缺電、限電等損失 林義雄能負責
: 嗎?
: 有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