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ng786945 (你看不見我)》之銘言:
: 現在一堆工作說好聽點3,4萬啦
: 結果都是以要加班作為前提
: 也就是你如果正常上班大概只有領2XK
: 其他國家有這樣嗎???
: 為何一堆工作都要以加班作為前提?????
這問題就跟,你現在去找工作問到加班問題,87%會跟你說我們有照勞基法。
然後又分成
1.真的有(這種大概你面試100間不到10間吧)
2.唬你(先騙近來再說)
(上次看一個fb寫好x多做臨時工,某a跟他同學都沒錢領,第一個反應居然是上網討拍不是
去資工局檢舉.....)
3.殘廢版(周休-不過要配合加班.8-17不過要配合加班.加班費1.33 1.5或1.33 1.66
至於周6 2.xx? 甲洨 國定假日要配合加班不過也不會給2倍+補休)
1%誠實跟你講我們沒有勞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