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時:是立委先丟水球 立院應法辦立委

作者: Aotearoa (長白雲之鄉)   2017-07-25 17:50:42
※ 引述《superhan78 (superhan)》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725/974447.htm
: 東森
: 2.完整新聞標題:
: 中時:是立委先丟水球 立院應法辦立委而非追殺學生
小學生邏輯:老師!是他先打我,我才打他的
你要處罰他,不是處罰我
怪獸家長邏輯:我的孩子很乖,都是被帶壞的!
都已經道歉了,不然是想怎樣?
作者: sysop5566 (批踢踢半熟手)   2017-07-25 17:52:00
開會期間 立委有豁免權 匪諜沒有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7-25 17:53:00
好啦 通通都是藍委的錯 立委有言論免責權 卻沒教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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