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點理由是殺小?
推給是立委先發動,大人作壞示範,然後學生才跟著丟,
講的好像你家實習記者本來就有權丟水球似的喔?
第一點,立院在議事時就是立委的場子,你實習記者是經過人民選出來的嗎?
你憑什麼在裡面可以跟著丟水球?
就算台灣國會議事程序中可以丟好了,
要阻攔議事也是立委才能做的事,你實習記者是什麼資格?
如果任何能進去的人都能這樣做,那還選民代幹嘛?
第二點,辦你這個實習記者本來就應該,
不用別人講,你本來就該知道跟著立委丟水球這件事不可以做,
你只是記者,你的工作就只能是採訪紀實,
以記者作為第三方旁觀記錄的角色,
你在新聞事件當中跟著參與丟水球,有沒有違反採訪中立原則?
這不只是一邊幫忙中共在立院裡製造對立,
還一邊在「製造新聞」是吧?
連基本的新聞倫理都不遵守,這人還夠格當記者嗎?
真不愧是狗報養的記者,養成階段就在縱容小記者幹有違新聞倫理的事。
我認為光辦小記者和駐衛警這些小咖的,根本是把事情輕輕帶過,
像只要立委硬起來硬要帶人進場子,駐衛警他哪來本事擋?
他也不過是最基層的小咖,你要他跟民選的基礎,和跟自己飯碗過不去嗎?
立委 vs. 基層駐衛警,這顯然是權力不對稱關係嘛,
如果今天立法院本來就有強力做駐衛警後盾,
在強力要求駐衛警執行身分檢查下,如果遇到立委違規對抗,立院可以辦的了立委,
而駐衛警沒照做,你辦駐衛警就有道理,
可是現在立院規範約束立委的能力能做到多少?
國會紀律的實踐如果做的七零八落,
對抗違規立委的責任要一個小小駐衛警去扛,這責任壓力未免太大了吧?
所以立院能縱放違規的國民黨立委嗎?
不要把責任都讓小小駐衛警扛,請立院表現出國會紀律該有的樣子好嗎?
至於媒體這種違背新聞倫理的誇張行為,可以只辦小記者而不辦媒體嗎?
這記者是狗報的人,狗報對他家記者沒有約束能力嗎?
院長蘇嘉全雖有說,要求該媒體對社會大眾表現出應有的態度出來,
但這實在是太寬恕媒體了,就算狗報出來道個歉又怎樣?
這家媒體的臉皮大家又不是不知道,要他道歉根本不痛不養,
立院應該要禁止狗報相關報系記者進入立院採訪,這樣他才不敢再違規好嗎?
若沒有這規範,就請國會訂出規範,
以後有哪家媒體敢在立院裡做違規的事,
就懲罰禁止他家媒體在立院內的採訪權一段時間,
以及記者背景有對岸黨政軍相關身分者,禁止進入立院,
並且要隨累犯次數和情結,加重延長禁止違規媒體在立院的採訪權期限,
看哪家媒體還敢不敢渾水摸魚。
※ 引述《EpicCrap (EpicCrap)》之銘言:
: 實習生立院丟水球事件 中時電子報三大聲明
: 2017年07月25日 16:25 中時電子報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725003881-260407
: 針對韓姓實習生7月19日於立法院丟水球事件,中時電子報提出三大聲明如下:
: 1、實習生怎麼可能是共諜。韓生就讀北京中國傳媒大學,曾參加以服務社會為
: 目的的「志願者協會」,之後退出,並無參加共青團。韓母也表示,全家只
: 是普通平民老百姓,沒想過會被抹黑、以莫須有的罪名追殺,不解這個政府
: 為什麼會這樣。
: 2、此事和國家安全完全無關。證諸韓生家庭背景與事後認錯道歉等事實,丟水
: 球完全是年輕人一時興起的意外之舉。在國會殿堂,這種行為容或不當,但
: 絕非如外界部份人士誇大形容的威脅國安,對於一件突發事件,被無限上綱
: 到國安層級,《中時電子報》表示遺憾。
: 3、當天丟水球事件,是立委大人先發動,學生去立法院實習,就跟著丟;大人
: 做了不好的示範,立院應法辦丟水球的立委,不應該追殺學生。
: (中時電子報)
: 狗爆不夠專業歐
: 怎沒哭夭太陽花能位和韓福宇不行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