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該法辦立委 不應追殺學生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17-07-26 06:25:33
我不知這位韓先生幾歲,但既然到中國唸大學了,應該有18了,如果是,那他就是刑法上
的大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完全刑事責任,跟所有滿18歲的台灣大人一樣。
從立法院新聞稿 https://goo.gl/kCcBGT 可知,韓先生在議事過程中以水球為工具對主
席台施以攻擊,立法院也已將他移送法辦,那就回歸司法,有什麼話跟法官講,就像所有
被控告的台灣大人一樣。
韓先生若已滿18歲,那他就是刑法上的大人,不是小孩,是具有學生身分的大人,應對自
己行為負完全刑事責任。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7-26 06:26:00
這個學生是去立院實習當立委? 還是去實習當記者?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17-07-26 06:26:00
大人犯錯 追殺小孩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17-07-26 06:26:00
20歲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7-26 06:27:00
這一點要先釐清 他是以什麼身分 進去立法院的
作者: mmax (adam)   2017-07-26 06:27:00
看看每天旺中集團會有幾篇作文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7-26 06:28:00
如果要實習當立委 應該先從立委助理開始當起比較好
作者: drigo   2017-07-26 06:28:00
21歲了,懶叫都會翹起來了,小孩會翹懶叫嗎?
作者: sysop5566 (批踢踢半熟手)   2017-07-26 06:30:00
以共諜身份混進去 搶丟水球立功啊 叛國罪成立
作者: vickyshan (瘋狂小精靈)   2017-07-26 06:30:00
講得好像學生殺人就沒刑罰一樣wwww
作者: sysop5566 (批踢踢半熟手)   2017-07-26 06:32:00
現在不法辦他 過幾年當中共全國人民大會堂 台灣區代表
作者: leonhsu (小徐)   2017-07-26 06:35:00
拖去思想改造
作者: JingP (Jing)   2017-07-26 06:35:00
推你 你剛剛好厲害@@
作者: squallhung (Squall)   2017-07-26 06:39:00
在中國,直接斃了吧
作者: JingP (Jing)   2017-07-26 06:43:00
沒有啊 剛剛台語那個整個長姿勢 想說在這裡講你才看得到XD
作者: ewing112233 (認真的男人最英俊)   2017-07-26 06:55:00
前例是大腸花那些人都沒事~沒事兒~沒事兒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7-07-26 06:56:00
前例是大腸花那些人都沒事~沒事兒~沒事兒+1大腸花有被判刑~至少表示法律還是有用的但是大腸花那些人都沒有被判刑阿丟顆水球的韓同學是要依照哪一條鳥法律被判刑?
作者: squallhung (Squall)   2017-07-26 07:12:00
在中國會判什麼罪好奇?台灣法治,讓法官去判,台灣與中國不一樣,不會發生莫須有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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