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
國中部余師 被指教學不力
師大附中是在2015年10月下旬接獲237班學生家長陳情,指國中部余姓國文女老師教學不
力、不能勝任導師及國文教學工作,嚴重損害學生權益。
校方為此啟動不適任教師輔導機制,最後以輔導結果沒有改善成效為由,去年2月15日召
開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依教師法「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的規定,通過
解聘並報請教育部核准後,去年5月底發函通知解聘余師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全案,合議庭認為,教師法第14條有關「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
」,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教學、授課;課程的安排原則是以周次為期,教師法所稱的輔導期
程是以2個月為原則、即8至9周,必要時還可延長1個月,就是不能縮短。
輔導39天 未達2個月規定
當初校方受理投訴展開調查,認定余師在國文教學上確有接受輔導的必要,並進入輔導期
;但僅輔導39日就作成余師教學不力的認定,明顯少於8周的輔導期程,如此裁量基礎,
顯然逾越合理性判斷可容許的界線。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726000342-260114
不管8X5還8X7都大於39
附中不是獨招嗎?好奇背景有多硬
能讓全校數學老師集體常請假?硬要少一天?有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