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教練都是自己人!揭三大家族掌控體壇黑幕
撰文 / 今周刊整理
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ontent-80392-166052
看到這篇,由於自己最近有在協助申請社會團體協會成立,覺得協會不是就是30人發起
就好了嗎?為什麼會搞到單項競技被壟斷呢?
游泳 籃球 網球 棒球 感覺都可以成立一個新協會去競爭協辦各項賽事,是有什麼
規定讓其他人無法自己搞個新台灣游泳協會/新中華游泳協會 中華游泳大聯盟協會之類
的協會組織呢?
有沒有單項協會壟斷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