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 她同簷下偷情閨蜜老公!怕被說「背叛」竟先怒告性侵
3.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一名22歲吳姓女子,因已婚閨蜜不忍心她單身獨居,於是約她一起在台中市龍井區
租屋同住,沒想到吳女竟與閨密丈夫黃男偷情,2人甚至趁閨蜜不在時,在租屋住發生性
關係,甚至一同出遊。事後吳女因不想被閨蜜認定她「背叛」,竟提告黃男性侵,事後吳
女得知黃男若被定罪至少判刑3年,才坦承是兩情相悅,結果反被告誣告罪,判刑2月、不
得易科罰金須入監。
判決書指出,吳女與黃姓人妻是一起長大的好閨蜜,黃女婚後與黃男租屋在龍井區,後來
見吳女單身一人,於是相約住在一起,不料吳女和黃男竟產生情愫。去年7月5日,趁黃女
不在家時發生性關係,同月11日兩人還一同到宜蘭旅遊,在旅館內再度發生關係。
黃女事後因2人一起到宜蘭出遊而懷疑,吳女卻怕被說「背叛友誼」,便先到烏日分局報
案,指控黃男在租屋處和宜蘭性侵她2次,對黃男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檢察官對於吳女
在租屋處被性侵後,又與黃男出遊提出質疑,最後檢察官告訴吳女,黃男可能將被判刑3
年以上,黃女才嚇得坦承一切。檢察官將黃男不起訴後,另依誣告罪起訴吳女。
法官認為,吳女陷入感情糾葛,因不願被說背叛好友而犯行,見她坦承犯行,且目前無業
,判處有期徒刑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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