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新聞的戰點應該有兩個
第一個是交大學生濫用學術資源
第二個是挖礦行為是不勞而獲
新聞裡有一句話是這樣講
清大榮譽教授李家同批評,大學生組高階電腦設備就能挖礦賺錢的行為,說白了就是「不
勞而獲」
這句話沒有提到偷電行為
李家同說,在他的觀念裡,金錢需靠工作來獲得,大學生組高階電腦設備就能挖礦賺錢,
讓他相當不以為然,更甭論還偷用學校電力,讓校方必須負擔沉重的電費,「這樣下去學
校都快要倒了!」
也就是說
挖礦是不勞而獲的行為,更不用說是偷電來挖
我的理解是:
挖礦的行為錯在沒付出勞力
而交大生的行為錯在沒付出勞力、偷電
所以今天如果我戰挖礦哪裡是不勞而獲,就像你不能說投資是不勞而貨,但只要前面有鄉
民提到這點
下面就一堆人噓偷電的事
偷電不對阿,大家都知道,所以今天要討論不勞而獲這件事,卻一直被以偷電不對為理由
來嘴,這邏輯對嗎?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