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面對臉書詐騙 5種行為自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民眾在網路上購物已成為常態,雖然網購具有物品多樣化、方
便、省時、便宜等優點,但也具有相當風險。刑事局提醒,在購買前應慎選有良好評價之
賣家,且為防範所收到貨品與賣家於網路上所宣稱之廣告或圖片不符,請盡量以面交方式
親自確認商品,以維護自身權益,另亦應注意以下5要點:
1、網站是否有完整賣家資訊(如業者之商號或公司名稱、電話、地址等有效聯絡之通訊
資料、商品或服務之內容、價格、付款及交貨方式)。如果業者僅提供電子信箱或電話作
為客服之用,交易時就要特別小心。相關消費資訊提供越完整,網路交易風險相對低。
2、善用可信賴之第三方支付或信用卡結帳,當商品有爭議,可以透過第三方支付規則來
暫時止付,或是商品未出貨時,可利用信用卡爭議款,凍結價款的支付,同時也可經由第
三方支付之註冊資料或銀行信用卡取款商家資料,查詢到賣方身分,有助於權利的主張。
3、宅配的貨到付款,可與物流業者協調當場驗貨,確認購買的商品及金額,若有疑慮者
,均可暫時拒絕取貨,並向賣家確認以保障自身之權益。
4、臉書上的廣告會有「贊助」二字,臉友如看到應自我提醒,臉書只是社群平台,並無
購物機制,別認為在動態上出現的都有臉書背書。
5、不論是超商取貨付款或宅配貨到付款,若收到的非訂購之商品,且無法聯繫賣家或是
賣家惡意不予理會,應立刻聯繫代收貨款業者申請止付,協請業者協調賣方並辦理退款,
並持身分證件、交易紀錄文件、貨品…等證件,至警局報案。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44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