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柯文哲又說,難道台北市政府一定要有個人站在那邊,才能開罰單嗎?文化大學這麼多
年
: 死人,這一定要解決,它就是個問題。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145707
第一,過去30年你柯文哲也佔了二年,你本身就是該負責的人之一。
第二,明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就規定任何民眾都可以檢具違規資料向政府舉
發,是誰說只有站一個人在那才能解決問題?你為啥不朝這方向去規劃?
上次obike也被你講成是科技,現在監視器又被你捧成科技,柯先生你到底在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