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花冠洩密罪易科罰金 藍營:法院民進黨開的?
2017-07-28 11:31聯合報 記者卜敏正╱即時報導
嘉義縣長張花冠和胞妹張瑛姬被控涉洩密、貪汙、圖利等案,今天上午二審高雄高分院宣
判,張花冠洩密判1年10月、得易科罰金,貪汙部分全判無罪可上訴。
張花冠被控涉洩密、貪汙、圖利等案,一審依16個洩密罪判張花冠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半
,得易科罰金,但大埔美二期開發標案洩密案,判1年8月不得易科罰金,因二審判刑確定
的話將解職,這次判決暫時保住縣長寶座。地方人士都認為,張花冠過關了。
國民黨嘉義縣黨部上午發出聲明,這樣的判決結果相信民眾的心裡都有一把尺。張花冠利
用非公務員的妹妹張瑛姬,以縣長職權代行核章並洩露評委名單收回扣,如果這樣都不算
貪汙,政府設官分職將形同虛設,檢方主張張花冠姊妹與涉案科員、教授都是貪汙共犯,
應同觸犯貪汙罪其來有自。
現在法院判決指張花冠貪污部分無罪、洩密有罪,但若沒有圖利,何必要洩密?建請檢方
對於貪污部分繼續上訴。
嘉義縣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國勝直言,這樣的判決結果,讓人質疑司法的公平性,現
在很多人要問,法院是不是民進黨開的? 為什麼貪污、要被關的洩密罪都沒事,17項洩
密只判了一個可易科罰金洩密罪,太不可思議了。
他最後提醒,如果這次被宣判的人是國民黨籍,大家可以容忍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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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長張花冠(中) 今二審判洩密罪可易科罰金,縣議長張明達(左二) 帶領 民進
黨籍議員到場支持。記者卜敏正/攝影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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