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個人住,在家的時間不多
收到掛號信時,我常要請假去郵局領
後來郵局推出掛號信轉址服務,這真的太方便了,可以轉址到公司
我就申請了三次以上呢~
三次 :P
不是我換了三個地址
而是過一年後,掛號信又會寄到我家,我又必需請假去領了
然後我就得再填一次單轉址
今年又發生了,於是我填好單用手機照像存證
我問櫃員: 你們發生疏失我可以理解,但不必再填單才對
舊單據沒有保存嗎?我只要提醒你們再去查舊單據就好了不是?
而且應該是輸入電腦,從電腦一查就有吧!
櫃員說:不是,因為那個沒有存在電腦裡,而是外包給其他公司的
由外包公司挑出轉址信件之後,再交由郵局的郵差去寄
嚇~ 我不知道是這樣的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