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謝哲勝:受僱人殺人並非執行職務的行為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5:11:42
※ 引述《todao (心裡有數)》之銘言:
: 尊重謝老師,不過畢竟台灣是歐陸法系,對於侵權行為是採填補性賠償,不像美國的僱用
: 人可能還有數倍的懲罰性賠償金要負擔,所以美國法對於僱用人責任以「雇主在職務上是
: 否授權」作為觀察重點是合理的,畢竟一賠下去金額很驚人,但台灣不一定適用了。
: 又例如卡車司機心情不好利用職務之便撞殘機車騎士,按老師的見解,公司老板不用負連
: 帶賠償責任。但若司機也是窮光蛋,被撞殘機車騎士的又是一個家境不好的窮人,這樣的
: 結果是大家能接受的嗎?
→ jungle01: 難道將人麻醉立刻就昏迷嗎
法匠你說得很對 將人麻醉之後人不會立刻昏迷
這也是媽媽嘴呂老闆一直在抗辯 陳進福胃中的安眠藥劑量還沒達到吸收平衡期
再查詢美國醫學圖書館網站查到的藥廠說明書 很明顯陳進福服藥之後才過20分鐘
加上法醫孫家棟鑑定 以陳進福胃中的安眠藥劑量顯示 當時尚未昏迷
也就是說 即使謝依涵利用職務之便在店內的咖啡下安眠藥
也跟她把陳進福扶出去用刀子殺害無關
因為安眠藥的劑量很低 並不會使陳進福昏迷
陳進福當時還有反抗能力可以反抗謝依涵的刀子殺害
而謝依涵用刀子殺人
從外觀上面並非執行業務 故媽媽嘴老闆呂炳宏並無監督上的過失
既然用安眠藥迷昏並非殺人計畫的一部分 呂老闆當然沒有監督不周的過失
為何要連帶損害賠償?
然後判決書這段
===
雖陳進福係謝依涵嗣將其扶出「媽媽嘴咖啡店
」外至淡水河邊之紅樹林內,以水果刀刺入其頸部兩側等處
,始發生死亡之結果,惟謝依涵於陳進福飲品中下藥,實為
其實施殺害陳進福行為之一環,而無從割裂,若非謝依涵先
於陳進福及張翠萍之飲品摻入安眠藥, 致使其2人陷於意識
不清、不能抗拒之狀態,以謝依涵一名女子,應無辦法同時
制服陳進福及張翠萍2人,進而殺害陳進福。
===
就是法官在栽贓死者兩人服用安眠藥之後不能抗拒才被扶出去殺害
但是其實這兩個人當時都還有反抗能力 張翠萍的虎口上還有傷代表有反抗
所以謝依涵在店內下藥並非殺人計畫的一部分
那呂老闆怎麼還會有監督不周的過失呢?
難道連員工在店外拿刀殺人 老闆也要跑出去監督?
但是高等法院判決書這段話 真的好玩
===
謝依涵將張翠萍、陳進福扶出媽媽嘴咖啡店,係採相同手法,
即先後將處於迷昏而非昏迷狀況之張翠萍、陳進福扶出咖啡店。
職是之故,被上訴人辯稱陳進福於其時尚存有一定的活動能力
而未達癱瘓程度云云,無足據為其有利之認定。
===
李錦美 張松鈞 許翠玲 這三位法官認為死者兩個人雖然尚未昏迷但是已迷昏
既然已經被迷昏就沒有反抗能力 故謝依涵在店內下迷藥 是殺人計畫的一部分
這根本就是法匠常在玩的文字遊戲~
法醫鑑定死者尚未昏迷 不就證明死者還有反抗能力 結果法官自創迷昏非昏迷
完全看不懂這三個法官在寫什麼~
迷昏=動詞 表示動作 就是昏 失去意識
昏迷=形容詞 表示狀態 也是昏 失去意識
兩者不都是失去意識嗎? 結果法官自創一個迷昏非昏迷 真的笑死人
最近看完再審狀 王律師寫這段XDDDD
===
然依照前開說明與證人證詞和更審後刑事確定判決,謝依涵至多離開店面 15分鐘 。
試想 :在媽媽嘴咖啡八里店為有店舖與開放的戶外空間,皆有需要清掃與照顧的客戶,
若僅有 15分鐘離開店面,難謂有任何疏於監督情事。申言之,在法庭開閉時推卷宗的推
車的庭務員或替代役役男,離開該管法官掌控,超過 15分鐘,亦所在多有,難道若他日
有庭務員或替代役於法庭消失 15分鐘,做出狙殺來賓之犯行,也能稱為行使公權力 ?也
能因為法官欠缺監督,而認為有國家賠償責任 ?
====
哈哈哈!!!!!!!!!!!!!!!!!!!
如果呂老闆沒有過失就不能以民法188第一項判 只能退而求其次以第二項判
但是兩位死者的親屬都是富豪 甚至陳進福跟前妻生的兩個孩子繼承在日本的無人島
繼承總共三億的財產 這種富豪 法官也不可能用民法188第二項衡平原則判
所以呂老闆根本不用賠償才對啊?
法官就是自創迷昏非昏迷硬要栽贓人家der~
作者: kmtlikeslave (國民黨愛沐浴)   2016-07-28 17:35:00
#1P4j4F2m可以看這篇嗆自已高院法官助理,結果引錯法條
作者: sheng76314 (下雨天)   2017-07-29 05:37:00
推 法官這麼無敵 應該要有淘汰機制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5:49:00
酒駕要不要只罰醉到睡著?喝一點點還是醒著可以開車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01:00
我是覺得法匠連昏迷非迷昏這種爆笑話都護航得下去比較搞笑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02:00
比你無力反抗=昏迷難笑一點你把豬捆起來他有沒有力反抗?它昏迷沒了沒?用字不求精確學人家講什麼法律?你砍小孩子他會不會舉手起來擋?他有力反抗成年人么?提高點水準不要想當然爾OK?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08:00
所以陳進福被用繩子綁起來喔???? 隔壁薯星星老闆看見張翠萍手拿酒瓶跟謝依涵手勾手走路 這叫無力反抗???陳進福跟張翠萍是小孩子???法匠真的會笑死人XDDDDDDDDDD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09:00
能走路就有力反抗哦?小孩子會不會走路?他們是吃了安眠藥的成年人,你現在是要說安眠藥無效證據拿出來,還是你要跳針沒昏迷就完全OK?酒駕很多也沒昏迷欸,為啥要罰?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10:00
至少還有一定活動能力未達到癱軟吧????? 不是完全不知抗拒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11:00
知與能是兩回事你懂?還要幫你解釋嗎?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11:00
好啦好啦 法官都沒錯啦 法匠結論就是這樣~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12:00
判決書直接寫二個人都不知抗拒 但是兩個死者都有抵抗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12:00
你應該去捷運上哭夭所有坐博愛座的外觀無異常的人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13:00
法匠還要瘋狂跳針~把法醫鑑定當成廢紙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13:00
看起來正常沒昏迷啊,幹嘛坐博愛座超適合你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14:00
所以你要證明安眠藥完全無效了沒?因為手上有傷口哦?你怎知道不是謝小姐砍歪XDD通靈少女么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16:00
她是由上往下刺死者胸口 死者虎口是抵抗痕跡 法醫鑑定的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17:00
所以能舉手=有力反抗就是你的結論是嗎?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18:00
然後舉手抵抗不是反抗嗎?難道是say hello? 法匠真幽默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18:00
他有力反抗還會死哦?看來我們對有力反抗的定義不太一樣呢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20:00
因為謝依涵拿刀殺他們 所以他們才死阿~你不知道她有刀?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20:00
你不是說他們有力反抗嗎ㄏㄏㄏ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21:00
那二十幾個人有力反抗 為何還會被鄭捷傷害? XD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21:00
誰跟你說那二十幾個人當下有力反抗?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22:00
如果連坐在捷運清醒的人都說無力反抗 那我也不知道該說啥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22:00
不知不覺不及都是無力反抗你懂么?我從後面拿槍爆你頭你有力反抗?我他媽的讓你睡飽吃飽再開槍看你有沒有力反抗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23:00
法匠整天玩文字遊戲 昏迷非迷昏 清醒也說無力反抗你拿槍爆我頭 跟拿刀殺我 我有力反抗但是你武力厲害我死掉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24:00
不是法匠愛玩文字遊戲,是你太模稜兩可所以你無力反抗啊,不然還會被爆頭哦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24:00
所以我死亡是因為你拿比較強的武器 不是先被迷昏無力反抗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25:00
既然謝依涵拿比較強的武器[刀]殺害兩人 關下藥迷昏什麼事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25:00
一定要昏迷才是無力反抗根本ㄏㄏ好么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26:00
你拿槍爆我頭 我清醒有力反抗 你武器強 我反抗失敗死掉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26:00
所以針對謝拿刀殺害兩人,兩名死者無力反抗錯在哪?就是因為無力反抗所以才死你還看不懂哦?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27:00
這關呂老闆監督不周什麼事情? 謝依涵拿武器[刀]殺人兩位死者還有反抗能力 但是謝的武器比較強才死掉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27:00
兩名死者的反抗能力是否受藥物影響你要證明啊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28:00
這關呂老闆什麼事情? 你還看不懂喔? 跳針什麼?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28:00
沒下藥搞不好二打一還能贏至少不會通殺,這樣你看懂了沒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29:00
如果沒下藥 謝依涵拿刀 他們還是死 鄭捷沒下藥都可殺21人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29:00
你要說藥物沒影響,證明啊環境又不一樣這也好比,不要一直跳題好么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30:00
重點二位死者就是有力反抗 也有反抗傷口 怎麼會無力反抗?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30:00
不要一直跳針OK?有力反抗就不會死了,死了表示無法有效反抗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31:00
法醫鑑定尚未昏迷 難道無力反抗? 跳針啥~~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31:00
所以只有昏迷才是無力反抗?啊捷運上都昏迷哦ㄏㄏㄏ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32:00
捷運上都沒昏迷 所以有力反抗阿 只是對方武器更強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32:00
二十幾個打不贏一個拿刀的,我都不知道刀有這麼強欸你不要再搞笑了好ㄇ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33:00
清醒的人的確有可能無力反抗啊,你到現在還不懂哦?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33:00
因為鄭捷突然拿刀殺人 沒人注意到有攻擊 所以反抗不及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34:00
所以是不是無力反抗?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34:00
所以陳進福跟張翠萍當時尚未昏迷 但突然被用刀刺反抗不及反抗不及不是無力反抗 還要跳針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35:00
整件事情根本跟在店裡下藥無關 還要扯執行業務 笑死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35:00
你真的hen會說笑話捏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36:00
法匠你已經把[有力]反抗跟[有效]反抗搞混了 回去讀書吧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36:00
只要有力氣都是有力反抗ㄏㄏㄏㄏ明顯是你搞錯了啊ㄏㄏㄏ我不會叫你回去念書喇,因為可能沒什麼用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37:00
舉個手叫做有力反抗?證明一下不知不覺不及也都是有力反抗哦?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37:00
跟法匠說話好累 整天文字遊戲 難怪人民不信任司法 丟人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38:00
我開車時速20撞你你躲得過,我開到140你也躲得過只是來不及,你有力反抗XDDDDD快被你笑死XDDD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39:00
所以不論在店裡有無下安眠藥 法匠認為只要謝依涵拿刀這樣死者就是無力反抗????????? 那這樣更證明呂老闆沒過失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39:00
這是你自己說的啊XDDDDD自己打臉自己幹嘛R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40:00
就算沒下藥 謝依涵拿刀一打二 兩個人死了還是無力反抗那呂老闆有何過失阿? 你在魯什麼?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40:00
你要反駁我就拿我說過的話來反駁,不要自說自話啊XDDD什麼叫就算沒下藥?哪個世界發生的事情XDDD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41:00
你就說鄭捷拿刀殺人 人死了 代表那些人無力反抗阿?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41:00
是啊然後呢?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42:00
plus203ft: 清醒的人的確有可能無力反抗啊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42:00
是啊然後呢?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43:00
謝依涵有沒有下安眠藥根本沒差 反正清醒的人還是無力反抗那她幹嘛下藥呢? 她有沒有下藥人都會死 關老闆監督什麼事照法匠的推論 呂老闆根本沒有監督不周的過失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45:00
清醒的人可能有力/無力反抗,下藥導致無力反抗,懂?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45:00
就算呂老闆認真監督讓謝依涵沒辦法下藥 兩個死者還是會死R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46:00
下藥也有可能有力或無力反抗阿?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46:00
結果來看是無力反抗啊,你要說有力,證明R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47:00
下藥之後人也可以清醒因為藥效不夠 你自己說清醒的人可能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47:00
自己的笑話自己笑的概念你懂不懂"可能"的意思?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48:00
自打嘴巴在哪?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48:00
plus203ft: 清醒的人可能有力/無力反抗,下藥導致無力反抗挖 原來每個人安眠藥加在咖啡裡都無力反抗喔~~~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49:00
所以說錯在哪啊?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49:00
法匠可能沒吃過安眠藥加在咖啡裡 幾乎沒藥效 我會笑死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50:00
一樣啊,證明咩還是又是你的個人推論?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50:00
死者家屬也沒證明無力反抗 為何法官直接說昏迷非昏迷XD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51:00
你先證明你的論點好嗎?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51:00
重點死者還有反抗痕跡 加上隔壁老闆證詞 跟法醫鑑定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52:00
所以又跳針回去舉手=有力反抗了嗎?你何時要證明論點?走路舉手=有力反抗?不要一直跳針OK?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53:00
跳針的是你 有力反抗不等於有效反抗 難道搏鬥了二個小時最後被用刀殺死 這樣也是無力反抗? 那幹嘛下藥都無力反抗有沒有下藥都沒差 反正最終結果只要死亡都是無力反抗 笑死法匠就是結果論 華山論劍打七天 歐陽鋒敗戰也是無力反抗既然無力反抗還會打七天喔? 笑死~~拚命跳針我從初一打法匠打到十五 搏鬥半個月 最後法匠死了無力反抗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57:00
所以你現在是要跟我說他們在搏鬥還是華山論劍是嗎你舉例是這樣舉的嗎?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57:00
所以謝依涵根本不用下藥 她拿刀在紅樹林一打二打兩個小時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6:58:00
虎口有傷=搏鬥你怎麼推論出來的?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29 06:58:00
最後兩個人死了也是無力反抗 所以根本不用下藥阿法醫鑑定虎口的傷疑似反抗痕跡 因為謝女的刀是上往下刺胸死者想要奪刀 虎口才會出現傷痕算了 反正鄭捷一打21 法匠都說那21個無力反抗~我還能說啥法匠的認知:反抗失敗=無力反抗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7-07-29 07:39:00
現在改口說疑似哦?大個便完你還在跳針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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