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66萬換免囚 張花冠保縣長位

作者: hrma (資深象迷)   2017-07-29 11:18:33
※ 引述《psee (mine?)》之銘言:
: 起訴;但一審認為,張花冠因欠缺法治觀念,又覺得評委核定工作繁瑣無聊,基於
^^^^^^^^
這真的很誇張, 竟然是無罪的理由
刑法300多條, 酸民也大多不是念法律的
那以後酸民是不是可以主張,我不知道去別人家裡拿東西吃是違法的捏?
 可不可以免刑?
 然後,殺人,偷竊這種一般的生活慣例,可能不太能主張,"不知道"而無罪
 那還有一堆行政刑罰(這確實有可能很多人不知道,。。。比如說虐狗致死,
 是會被捉去關的),
 媽的,根本是動搖整個行政刑罰的基本
 但我猜,最後這些法匠會講,張花冠那個是個案見解(沒有形成判例)
 所以你不能援引   
 這真的無恥,.... 這些念法律的, 真的一點都不會想要改善,自己在人民心中
 的觀感?
  
ps: 除此之外, 如之前板友講的, 這個判決也打臉"實質影響力說"
    酸民等著繳稅去賠陳水扁的冤獄
: 便宜行事的心態才將評委名單交給胞妹張瑛姬,且同案其他被告和廠商都證稱張花冠
: 並未參與犯行,因此貪汙部分無罪,改以16個洩密罪判刑。
作者: ketchup (番茄醬)   2017-07-29 11:20:00
9.2崩潰
作者: ipadmini6 (重新定義iPad)   2017-07-29 11:20:00
噓...當今聖上是DPP的人,講那麼大聲不怕掉腦袋?
作者: tudou5566 (tudou5566)   2017-07-29 11:22:00
法院民進黨開的了
作者: gxlin (阿明)   2017-07-29 11:22:00
法律嘴 嘖嘖嘖
作者: djhuty (vm6)   2017-07-29 11:24:00
Dpp貪污犯都外面趴趴走
作者: catteamiren (catte)   2017-07-29 11:27:00
應該蠻多人會說你9.2崩潰之類的吧 來躲避你的論點
作者: stlinman   2017-07-29 11:35:00
這個理由真的很扯~
作者: c8c812345678 (c8c8 /)   2017-07-29 11:38:00
有狗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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