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sheep (??)》之銘言:
: 戀童癖根本定義錯了
: 如果你的戀童是想幹未成年 其實是正常男人
: 只要有過月經來了 就視同性成熟
: 性成熟的雌性會吸引雄性本來就天經地義啊
: 世界上大部分的異性戀男生都馬想幹國高中的嫩鮑
: 這是正常現象 古代也是差不多國中年紀就可以結婚生子了
: 是現代社會出了問題 硬要拖到三十歲才結 十八歲才能修幹
: 但是如果是連發育都還沒得你會想幹 那種才是真正的戀童癖
: 都還沒性成熟就想幹 這不是變態什麼才是?
: 所以應該立法下修修幹年紀
: 現行法律18歲刑法成年 20歲民法成年
: 其實應該要多一個12歲性成年 可以合法修幹跟結婚
歐森_(:3」Z)_
我同意你的說法
我也覺得
12歲
應該就可以幹了
為什麼要這樣壓抑自己的慾望呢?
好想幹
好想幹
好想幹
每天都想幹得不得了
看到從家門口經過的國中少女們
就好想要
可是
法律卻阻止了我
所以我覺得
我們應該成立一個新的國度
一個
不用擔心變成罪犯的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