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跟你全家(除了媽媽) 商量好,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有共識是非常重要的,要痛下決心解決,不要事到臨頭退縮 功虧一簣
2. 千萬別想要自己解決。 別怕花點錢,
也別怕甚麼傷感情之類的
一定要找尋適合的法律諮詢顧問,他們會給你專業的建議
你這個問題,可能比較適用民法十四條:
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
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
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
,為監護之宣告。
受監護之原因消滅時,法院應依前項聲請權人之聲請,撤銷其宣告。
法院對於監護之聲請,認為未達第一項之程度者,得依第十五條之一第一
項規定,為輔助之宣告。
受監護之原因消滅,而仍有輔助之必要者,法院得依第十五條之一第一項
規定,變更為輔助之宣告。
像是躁鬱症患者 一發病就刷爆卡那種 或者失智患者
就是適用這條
大意就是要證明你媽已經走火入魔 心裡已經生病了
你們要達成監護宣告(禁治產),法律上你媽就是無行為能力人
隨便跟銀行借錢之類的自然也就沒辦法
可是要如何證明呢 這時候你就需要專業的諮詢了
可能會需要跑到醫院啊 警局啊 銀行 各種社福 聯絡各種單位
到最後還可能會一直跑法院 法律諮詢會讓你少走很多冤枉路
你們要有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
3.蒐證
平常把你媽的詭異舉動都側錄下來
例如說 每天煮50人份的食物再倒掉 你就把她錄下來
一直跟銀行借錢 那你就跟你爸跑銀行去調債務資料
跑去醫院鬧 說要顯神通救人
那你報案 聯絡警察 去調監視器
諸如此類的 資料蒐集的越齊全 將來會遇到的麻煩也才會越少
總之 你媽媽可能生病了 但是沒有病識感
當然如果可以溝通的話,
最好就送她去看心理醫生看看會不會改善
但我看你的文 應該是蠻困難的啦
看你家要維持現狀大家一起向下沉淪
還是痛定思痛讓病人去接受專業的治療
怎麼樣做對你家人最好 見仁見智
但是建議你 千萬不要妄想在自己家 靠自己的力量解決
真的可以的話 你也沒必要上來求救了 對吧
"家醜不可外揚"那種傳統觀念 還有親情包袱
真的會讓人智商與判斷力下降
去找專業單位問吧
祝你好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