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50多歲杜姓婦人婚後,17年前劈腿林姓有婦之夫,杜婦珠胎暗結,但她不讓林
男知道,卻告訴老公懷孕,杜夫以為女兒是親生,對女兒疼愛有加,視如己出,直到杜夫
10多年前往生,杜婦仍守著女兒的身世之謎,獨力扶養女兒長大,並未求助林男。
判決表示,去年女兒滿16歲時,杜婦輾轉得知林男與妻離婚,獨子也不幸英年早逝,林男
走不出晚年喪子之痛,杜婦心疼林男之餘,去年10月間把隱藏16年的生父秘密告訴林男與
女兒。由於法律上女兒仍是杜婦與杜夫所生,杜的女兒提起「否認推定生父」訴訟,但因
杜夫早已往生,基於公益立場,法律上改由檢察官充當本案被告,但訴訟費用由杜的女兒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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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只在這兩句啊
疼愛有加,視如己出 ,
女兒提起「否認推定生父」訴訟
之前都是看到,老爸本來很疼小孩,可是知道不是親生的
就斷絕關係,被大家罵,現在反之亦然
所以以前講的養育之恩真的比不上血緣關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