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mblers5566 (水桶*2 GET(分身3))》之銘言:
: 結婚後,不應該是共同為家庭努力
: 理論是雙方各負擔一半的開銷才對
: 但實務上
: 怎麼一堆男人婚後完全沒金錢管理自由
: 只能領老婆給的零用金過日子
: 有卦嗎?
講到這個就想到我高中同學
他也是結婚後薪水給老婆管
一個月7K零用錢(含交通費+餐費)
有其他花費拿收據實報實銷
有一次約出來吃飯
那個月剛好我生日,他說要請客
結果過幾天他老婆在FB丟訊息給我
問我「XXX是不是有請你吃飯?」
那餐我們兩個人也才吃一千上下(900多+一成服務費)
這點小錢也要查?
而且還查到老公同學身上
真的超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