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res (24番)》之銘言:
: 下一階段,要不要附議「持有稅」!!
: 德國:住宅不是商品,是人權
: 房地產是什麼?德國人認為是民生必需品,台灣人卻視為生財工具。
: 台灣炒房成本太低,同樣價值的房子來說,在日本一年的持有稅是台灣的四十二.五倍
,
: 美國則是台灣的二十五倍,怪不得有人樂得坐擁多屋,年輕人只能望屋興嘆。
: 若稅法不改,居住正義更難以落實。
實坪制只會傷到灌水房
高公設比的房子蹦價
低公設比的買氣上升
持有稅才是真的能重砍投機客的大刀
最好持有三間以上或是每年度交易
三次以上的自然人,沒收全部增值利益
把炒房的動機歸零,讓房屋回歸居住用途
還有徵收空屋稅
強迫房屋出租
順便把租屋族的負擔降下來
建商部分,新屋五年未成交
以後每年課徵10%持有稅
自然人,持有超過三間房屋
課徵10%持有稅
另外,禁止銀行業,保險業投資房地產
讓房地產回歸民生用途
如果這些措施能實施
光空屋去化
就夠台灣人每人有房住了
資金也能逼進產業
促進產業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