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前女友裸身更衣太性感 他凍祙條就GG了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08月02日09:30
(更新:網友意見)
台中市一名吳姓男子去年因與朋友爭吵,心中不快,想找在檳榔攤工作的前女友出面調解
,卻因見前女友僅穿內褲、包棉被來開門,竟起色心,趁前女友回到房裸身穿衣時,強押
前女友在床意圖性侵,前女友奮力抵抗對他又踢、又趕、又叫罵,才讓吳男罷手未得逞,
結果吳男仍被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1年7月,可上訴。
去年7月23日晚間9時許,吳男因和廖姓友人發生爭吵,隔日到前女友開設的檳榔攤內,想
請前女友出面協調前糾紛。當時前女友正在檳榔攤後方房間內,僅穿著內褲睡覺,於是裹
著棉被開門讓吳男入內,但聽完吳男說明後無心介入糾紛、便不理會吳男,逕自入房內,
僅穿內褲,再套上短上衣後,坐在床邊,準備穿上短褲時,吳男看著已經慾火焚身,便上
前強壓前女友在床上,親吻臉頰、脖子及胸部,意欲求歡。
前女友見狀奮力抵抗、並以踢腳、閃躲方式阻擋,但吳男強拉其內褲,前女友持續掙扎並
緊拉內褲阻止,吳男仍強伸手摸下體,前女友側身閃躲、踢腳、捶打,吳男才罷手,前女
友事後憤而提告。
吳男到案後,先稱只是想跟前女友開玩笑,沒有性侵意圖,後改稱因為前女友不理他,才
想要親吻她,但是頂多只有強制猥褻,沒有要性侵。法官不採信吳男說法,仍判他有罪。
(鄧玉瑩/台中報導)
=====網友意見=====
對於吳男和友人吵架,卻想找前女友調解,演變成性侵,網友怒斥「鬼島淫蕩畜變多了」
、「跟別人吵架,干前女友屁事?」,也有網友認為被害人要懂得保護自己,不應穿著裸
露,「不要以為是前男友就完全放鬆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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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00:00
更新時間: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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