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法官道歉過嗎

作者: klm (唐吉柯德的宿命)   2017-08-02 11:43:53
※ 引述《nk1110 (s)》之銘言:
: 這幾天臉書有採訪蘇建和的影片
: 我才第一次知道蘇建和案
: 從死刑定讞到無罪釋放是一個極端的變化
: 現在大概9成9的聲浪都是恐龍法官阿 低能法官阿
: 不過真的舉世皆清 法官獨濁嗎??
: 王文孝又何以要將無辜的弟弟與友人拉入牢獄之中
: 甚至要害他們死??
: 這個疑問讓我昨天花了整天研究了蘇建和案
: 找到了這篇10年前的文章
: 清楚地說明了法官的思維
: https://goo.gl/C7HvCQ
: 這邊就不複製原文了 有興趣的請自己去看
: 蘇建和等三人到底是是不是無辜的
: 現在這個世界上只剩下他們三個知道真相吧
: 法官要審理這麼大的案子 至少會花數天甚至幾個禮拜幾個月來了解案情吧??
: 他花了這麼多的時間了解案情之後 才下了他的判決
: 大部分的民眾可能只花了2分鐘看了媒體的報導就評論:
: 「恐龍法官」
: 或許太輕率了一些
你引用的這篇除了證明『恐龍法官』是從侏羅紀來的之外,沒其他意義了
第一:一堆猜想推論 沒有科學上任何證據
第二:邏輯前後不一致,EX:警察不會刑求 因為他家庭背景很好
你的意思是『鄭捷』家庭背景不好嗎?
把完全沒有相關性的東西進行前後推論還能下結論
阿勒~這是單細胞生物了吧~說侏羅紀都說高了
第三:扯半天,沒有任何一個『證據』
除了口供之外 在場證明 指紋 凶器 動機....全部都沒有
    只有 應該 不會 這樣不可能 這種法官還不如去鱷魚池 或 用蔔杯 可信度還高
最後:一個案件至少幾個要素 人要在場 時間要吻合 人跟受害者要有接觸證明
簡單的說一場兇殺案,檢察官至少需要證明
疑犯有出現在案發現場
疑犯接近被害者的時間 與被害者遭受傷害時間符合
疑犯有透過刀(或其他可論證的方式)對被害者造成傷害
如果要論證是謀殺,還得證明這傷害足以致命
如果類似東方快車謀殺案那種,動刀後沒有造成致命傷害的
頂死也就是妨礙自由+傷害 至多殺人未遂!
這案子全部的論證都缺乏~只有一堆我覺得 我認為 這樣不可能
這種法官還不拖出來鞭 真的對不起全國人民!
默默的說一個事情:
我估計台灣大多數的法官都是理財專家,
因為部分法官的消費能力都遠遠超過他的所得
這一定是理財有方,我想以後開理財課程要不要找台灣法官來上課~
比啥財金系的教授都成功!
作者: yyc2008 (MAGA)   2017-08-02 11:45:00
我就說一定要有反制畜牲法官的權利 法官不是民主國家的神不應該像神一樣不用負責 司法必須要受到監督
作者: shcjosh (來吧!都來吧!)   2017-08-02 11:48:00
法官版的:我覺得
作者: changes (祈雨舞)   2017-08-02 11:49:00
前面很有道理 惟獨最後那段很渣 還不是也是推論? 想影射什麼? 而且論述上又是估計 一下大多數 一下部分 跟張靜之前的發言有什麼不同?你哪隻眼睛看到我支持用這方法推論的法官 我贊成你前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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