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察局有看到那種喜歡在網路上到處引戰
三不五時就拿一些似是而非的網路資料上門告人
最喜歡自己犯賤對號入座然後告人公然侮辱
如果我是警察檢調應該會很不爽吧
為了一些論證薄弱證據不足的芝麻綠豆的屁事
浪費時間做筆錄,寫不起訴處分書,真的是很辛苦
好奇警檢調看到訟棍是不是就一陣噁心呢?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6-08-03 00:57:00五樓智障沒懶覺啦
作者:
highyes (pat)
2017-08-03 00:58:00五樓常被吉 問他
作者:
goldcity5 (I see you)
2017-08-03 00:59:00蓋
作者: phoenixhong (鳳凰紅) 2017-08-03 01:02:00
喔,之前幫我做筆錄的偵查佐也是很無奈的,他也覺得根本告不成,可是形式上還是要做,浪費他的時間
真的 告我的那個廢物地檢連開偵查庭都免直接不起訴還到高檢再議 求開庭對質 被高檢駁回 簡直跟白痴一樣看到駁回書的內容真的笑到不行XD
覺得應該設個告人連續不起訴三次 凍結告人權利的制度
作者: phoenixhong (鳳凰紅) 2017-08-03 01:19:00
不過剛開始他還是會試探你是不是真有誹謗或侮辱對方的意圖,你要很明確的告訴他,你是針對這件事對方的發言做評論,簡單講就對事不對人,警察在筆錄問話錄音時,會比較有技巧的閃避敏感的詞句
我遇過的是警察只採信對方製造的證據,自己準備的證據他完全不採信,還反問"你是犯人還我是犯人"
作者:
winger (台...台台台台台灣奴隸工)
2017-08-03 03:13:00警察自己就是數一數二的訴棍了...你有聽過"妨礙公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