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仲裁公正性
早就變成雙方代理人的戰爭
主仲的公正性更攸關仲裁的勝敗
為什麼現在公家機關排斥仲裁?
因為仲裁人早就把公家機關當提款機,
仲裁判斷的公正性早就讓人質疑
所以先前有些工程專家拒絕當仲裁人
當公家機關紛紛拒絕仲裁之際
財團代言人的利委,又去修改政府採購法
要求強制仲裁
仲裁對於公家機關到底是有利或不利,這就不言可諭了
不過,據大叔所知,
仲裁就是各方演個戲
聲請人提高請求公家機關賠償金額(所有不合理的金額都加進去,例如提高十倍)
仲裁人也可以拿到比較高的仲裁人費用
最後仲裁人打個一折
判公家機關贏9成,輸1成
最後,公家機關贏了面子,輸了裡子,聲請人拿到他想要的款項,仲裁人也賺飽飽
反正最後的錢都是全民買單
懂了吧?
所以姚立明在對於仲裁人說三道四,這其中有什麼用意,就耐人尋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