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5212 (q5212)》之銘言:
: 肥宅70年次
: 在國中時,印象中有這新聞
: (如果沒有的話,就是年代已久,忘記那個國家)
: 有幾個人夜遊,遇到劫匪,全部的人都被捆綁,被綁的有一女,歹徒將陰莖放入女方口中
: ,女生咬斷陰莖…
: 最後,被搶劫者也有罪…
這個我知道
這個判決女生被輪姦,後來其他學生判防衛過當殺人,但我覺得不應該判防衛過當
這個案子當初之所以被判防衛過當,是因為女生把歹徒生殖器咬斷後,其他歹徒嚇得一哄
而散,被咬斷的歹徒痛在地上打滾起不來,後來其他學生掙脫繩索,憤而把歹徒圍毆打死
因為從情理上來看,歹徒犯行重,學生們犯的較輕,何況其他歹徒也還沒被抓到
殺人罪再怎麼用防衛過當減輕也不能緩刑,那讓這些年輕人去坐牢嗎?他們是被害人耶
所以我認為應該用義憤殺人罪處理,義憤殺人七年以下,可以緩刑
: ※ 引述《bill0205 (ZzZz)》之銘言:
: : 先承認 本魯不是法律相關科系畢業
: : 只是來問
: : 當我們受到跟新聞上男大生類似情形
: : 以人的本能反應99%一定是想著如何保護身家財產和親人
: : 在這情況下 要如何做?
: : 是不是只能乖乖看著搶匪去掠奪?
: : 能做出什麼反應?
: : 還有 到底有幾趴的人能考慮到犯人的性命問題?
: : 能否有法律大師來解釋?
: 料
: 生
: 、
: 一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