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民榮眷基金會的董事長根本沒啥實權
章程第八條
事長及董事任期均為三年。董事長由董事互選產生,連選得連任。董事長及董事任 內遇
有辭職或其他原因出缺時,董事長由本屆董事會補選之,董事依前條規定補實; 其任期
均以補足原任期為限。董事為機關代表擔任者,得由機關依其職務關係,另行 推薦代表
一人,由輔導會遴聘,並補足原任期。董事長對外代表基金會,其他董事均 不得對外代
表基金會。
章程第十條
董事會每三至六個月召開會議一次,董事長認為必要或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議,得召 開
臨時董事會。董事會及臨時董事會均由董事長召集並為主席。董事長因故缺席,由 董事
互推一人代理之。
真正有實權的是秘書長 但秘書長不是董事長自己選任的 是輔導會跟國防部推薦
經過董事會同意後才聘任的,而且是受董事會指揮 不是董事長...
章程第十五條
基金會置秘書長、副秘書長各一人,由輔導會會同國防部推薦,經董事會同意後聘任 之
;解任時亦同。 基金會秘書長受董事會指揮、監督、綜理會務,副秘書長襄理會務。
不過官股代表竟然會選輸 真的是很好笑XD 看章程董事席次怎麼分佈
第七條
基金會設董事會,置董事十三人,除輔導會業務主管以上人員一人為當然董事外,餘由
輔導會就下列人員遴聘(派)之:
一、具榮民身分之代表五人;其遴選辦法,由基金會定之。
二、行政院秘書處、國防部、內政部、財政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財團法人海峽交 流
基金會各推薦代表一人。
三、學者專家一人。
民股代表才五人 官方代表七人(含當然董事) 另外一個外部學者代表(也是官方推薦的)
怎麼樣隨隨便便也掌握8票 結果還會選輸5票的民股
民進黨政府真是羞恥阿 XDDD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