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ilmystery (與524正面對決的男人)》之銘言:
: 我記得之前有人提過
: 可以在當天早上6點,甚至是早上5點時宣布
: 這樣的話誤判的機率就會降低很多
: 如果有人說啥要隔天才能知道是否放假會影響心情
: 我只能說
: 社會不需要負擔你心靈脆弱所製造出的額外成本吧
: 除了以上很白爛的原因之外
: 當天早上6點宣布放不放颱風假的原因在??
不是每個人上班都是上常日班的,有輪班星人,也有專門上大夜班,
很多大夜班都是23-7,以這次臺南市為例,海棠颱風半夜出海後,跟
著下了一夜的大雨,賴不放6 點左右宣布停班停課,你有沒有想過這
些上大夜班的需要在風強雨驟的天氣下出門上、下班呢?
災防假就是一個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機制,當預報資料模擬兩可,可
放可不放的時候,就要看這些首長心中的一把尺,到底是資方重要,
還是人民的生命財產重要,很可惜,最近幾年,這些首長的心中在掙
扎要不要放颱風假的原因都是放颱風假會不會影響到資方的利益,如
果人民的生命財產真的很重要的話,有必要掙扎嗎?
至於補班的問題,那就更好笑了,資方、勞方誰比較有能力去防止因
為災防假所產生的風險?很明顯是資方不是嗎?資方可以透過類似保
險、人力管理、契約條款(例如因不可抗力而延後交貨日期)來避免
因此所產生的損害,勞方呢?需要再去苛刻勞方,要求勞方來分攤颱
風這種不可抗力所造成的資方損害嗎?所以,我個人是覺得,像這種
不可抗力所產生的損害,由資方來承擔較符合公平,叫勞方補班的作
法,只是這些首長不願意自己承擔放災防假的責任(事實上也就是來
自資方的壓力),而將責任轉嫁給勞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