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法治國都有所謂的法律追訴期
一旦這段時間沒有被抓到,你就不會被國家制裁
有點好奇這個設計的目的是什麼?
畢竟現代法律的起源地:德國,都可以在六七十年後起訴納粹戰犯了
為什麼現代法治國還要自我閹割,設定法律追訴期呢?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7-08-03 15:37:00追訴?
作者:
xikless (成田空港盜撮怪物)
2017-08-03 15:37:00不要浪費法律資源
作者: JohnStarks (痛心大師) 2017-08-03 15:37:00
讓文組法官少一件麻煩事 輕鬆等退休領終身俸
我有一個朋友殺了人過了法律追訴期之後就開始出書書上就是殺人心得跟怎麼逃過這20多年的
作者:
oldbear (Ursus)
2017-08-03 15:38:00求真相啊,不然很多案子真的到死你都不知道是怎樣
作者:
SupCat (空空)
2017-08-03 15:38:00是一種高級殺人拳法
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
2017-08-03 15:38:00法律資源個屁 做壞事時間過了就沒事 法匠要來說一下嗎
作者: PTTLawyer (PTT律師) 2017-08-03 15:39:00
我認為重罪跟重大經濟犯罪的追訴期應該延長或廢除
作者: dimw 2017-08-03 15:39:00
正義都是假的 結案才是真的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7-08-03 15:39:00先嚇嚇犯人 讓對方提心吊膽 但是最後還是會吉
作者: dimw 2017-08-03 15:41:00
這就跟完美的圓和正方形只存在於想像中 道理是一樣的
一堆人在台灣掏空公司然後去國外爽 時間到了再回來或是跑去對岸混 過一陣子再回來參選 重點是還選得上
作者: colenken (呵呵) 2017-08-03 15:48:00
時間過了,證據消失,案子永遠結不掉放在那裡不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