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ankLP (日劇推進委員會)》之銘言:
: 本魯建議要學日本, 各地的時薪標準不同
: 例: 時薪NT140, 在台南高雄OK, 但在台北只能吃土
: 台北的時薪應該要140*1.25 = 175
我個人覺得應該要有 "最低時薪"
例如,全國最低時薪為100元, 台北你要高一點,OK ,高雄可以低一點,
但不能低於100元!
重點在 "資訊揭露" "罰則明確" ,罰金要高!
就是政府開放自訂時薪,但也要限定最低時薪 ......
各店家 "資訊完全揭露", 供人選擇!
就像人力銀行一樣,最賭爛的是,沒有評價資方這個項目!
有的話,資方就不慧囂張了!
: 不然在台北工作的魯魯很辛苦
: 吃飯只能吃微波便當 or 大賣場賣不完的特價便當
: 上班時只能拿(星巴克杯子+自己泡的即溶咖啡)
: 衣服只能去夜市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