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閒來無事,
就去便利商店晃晃。
進了商店以後我就拿了一包泡麵放到櫃檯。
「18元」店員對我說道。
我一語不發的將105元放到櫃檯上,
店員順勢將105元拿走,再給了我87元。
我將泡麵放回櫃台架上後便回了宿舍。
我躺在宿舍的單人床上,越想越不對勁。
這分明是被店員搶了18元。
我立刻跳下床直奔商店,厲聲指責店員搶了我18元。
沒想到店員臉不紅氣不喘的跟我說是我自己要買泡麵的。
我氣得青筋都已爆出,
因為我有權將泡麵放到櫃檯,
我有權將一百零五元放到櫃檯,
但店員沒權將我的一百零五元拿走,
因為我從來沒有跟店員同意說"我要買這包泡麵"!
我不曾同意過這筆交易,店員豈能擅自拿走我的105元?
因此店家這樣分明是強迫消費的行為。
沒想到我既條理分明又鏗鏘有力的據理力爭,
店員還當我是來敲詐的神經病!
有沒有被強迫消費的卦?